小學女生『賣淫案』待賠償 警方與家屬討價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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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以為我為難你們,醫藥費用醫去多少,只要有發票,我們都認賬。
劉仕華:我們就算讓步,就按照上次提出的賠償16萬多一點來計算,少了我們不同意。我家倆姑娘,現在無法上課,不敢到學校去。老師和同學們都知道,並且嘲笑我姑娘,這事給她們精神打擊太大了……
民警:這些都不說了,我們今天坐下來解決問題。除了名譽和精神損失費用,我按照你們提出的醫藥費、務工費和生活補助費,我已經算了一下,你們4人算得1.5萬元。如果願意接受,我們就按照這個數字來賠。
劉仕華:這個數字,我不同意。我們一家4人被派出所的人害得很慘。
民警:如果願意的話,我們還可以給你考慮2000元的名譽和精神損失費用。
劉仕華:我不會同意的,我當時告訴派出所的,我們沒有犯錯,但派出所不相信。
『16萬一點都不能少嗎?』
民警:不管你要5萬,10萬,100萬,都要有依據,你不能說要多少,就是多少!這些錢不是我出呀,那是要單位來出的!
劉仕華:那我不管,是我的律師算的。那你們願意賠償多少?
民警:既然事情發生了,只要合理合法,我們就認了。我們盡管給你們協商解決好問題,你們也不要『獅子大開口』,免得你們跑來跑去,這樣對你們不好。不是你們喊要多少,就給你們多少!
走法院的程序時間長,既然來到這裡,我們就協商解決算了,不要高高地要價,像賣白菜那樣,可以講價。我們是正規單位,你們沒有發票,而且我們不可能給你們20萬元。
劉仕華:不管你們怎麼說,我們少了16萬元,我們不會同意的。
民警:16萬一點都不能少嗎?
劉仕華:不可能少。
民警:一分都不能少?
劉仕華:不能少。
作者:劉偉 來源:四川新聞網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