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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大我縣水土流失防治力度,決定由縣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費。』———這是湖南省漵浦縣政府一份『縣長會議紀要』中的話。人們對此不可思議:為什麼防洪費交由公安局代收?筆者在此要向漵浦縣人大常委會致敬,是他們在審查中確認『代征』是違法行為,最終停止了該代征行為。
筆者覺得,漵浦的『公安代收防洪費』讓人讀到了基層現實中的權力失范。這種現象也不僅僅是『紅頭文件違法』那麼簡單,它暴露了一些地方的基層權力在公共治理中對警力的過度依賴,動輒使用警力來推行一些他們認為可能遇到阻力的事情,動輒使用警力來強力貫徹自己的權力意志,警力成為他們手中可以隨意支配和調遣的工具。
『縣長會議紀要』決定由縣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費———警力介入收費,從這個現實可以判斷出,『水土流失防洪費』在當地可能是一種較難收取的費用,水利局收費遇到過阻力。從公共治理的角度看,當政府遇到這種『收費難』的情況時,應該針對具體情況訴諸善治。為什麼公眾不願意交費呢?可以跟百姓講道理,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洪是公共事務,關系到轄區內每一個人的利益,是公民必須承擔的義務。如果是人們認為收費標准太高而不交,可以采取聽證的方式,經民主的程序制定一個公眾認同的標准,強化收費的合法性。如果百姓認為賬目模糊、不知道這些錢花在什麼地方,有關部門必須公開這種費用的流向和花銷清單,以透明的財務和清晰的賬目讓公眾看到錢都用在了防洪上,以此消除公眾的疑慮。當然了,如果有人純粹是耍賴不交錢,可以訴諸法律,通過正當程序強迫其交費。無論如何,對於征收『防洪費』之類的政府行為是不能使用警力的。
可漵浦縣政府偏偏就選擇了警力。這暴露了某些掌權者骨子裡對警力的迷戀,因為使用警力最能體現權力的威嚴,也能最有效解決問題。一些基層政府知道中國的多數民眾———尤其是基層缺乏權利感的民眾,在內心中對穿警服的人有一種恐懼感。正因為如此,一些地方的基層官員養成了對警力的依賴,不管什麼事,一遇到阻力和矛盾就立刻想到使用警力,把保障公共安全的警力當成了自己治理的工具。漵浦縣的領導想到讓公安代收防洪費,就是這種警力依賴的典型體現。
是的,在警力的威懾下總能解決很多問題,但這樣過度、頻繁和非法使用警力,致使矛盾越積越多、越來越深。當矛盾和衝突積累到一定程度的時候,警察的出現恐怕會進一步激化矛盾,從而導致局面失控。這種現象在不少地方都曾上演過,難道還不足以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