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交警駕車撞人被停職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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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廣州6月29日電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9日向媒體通報,6月28日凌晨在廣州駕車撞人的黃埔交警大隊民警范某已被停職並接受調查,該事故已移交天河交警大隊處理。
廣州交警支隊稱,6月28日2時30分,黃埔交警大隊民警范某駕駛一輛號牌為粵AG555Y的小客車途經石化路由北往南行駛時,與前方由曾某駕駛的無號牌電動自行車後部發生碰撞,造成曾某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有媒體報道,到場處理的交警在填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聯系卡》時,並未填上肇事方的姓名、聯系方式等資料。曾某的家屬對此不滿,於28日上午到廣州黃埔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心門口討要說法。
經廣州市交警支隊初步調查,范某事發時處於休假期間。目前范某已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根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有關回避的規定,交警支隊依法將該宗事故移交給天河交警大隊進行處理,並由交警支隊偵查大隊協助調查。廣州市交警支隊同時協調醫院等有關部門,對傷者進行全力救治。
廣州市交警支隊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將會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處理該宗交通事故。對媒體報道到場處理的交警隱瞞范某身份一事,廣州市交警支隊並未做出回應。
作者:詹奕 嘉孔博 來源:新華網 編輯:呂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