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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24歲的曾俊傑躺在中山大學黃埔醫院的病床上,鼻裡插著多跟管子,主治醫生說,『除了大腿嚴重骨折外,顱腦損傷嚴重,難以回天』。導致曾俊傑生命垂危的是一場車禍,前日凌晨2時30分,他騎著電動單車途經廣州市黃埔區石化路由北往南行駛時,被黃埔交警大隊一名警察所駕的私家車撞飛。
可是,原本並不復雜的車禍事故,卻因肇事者的身份而疑竇叢生。有律師呼吁,檢察機關應當主動介入調查辦案者是否瀆職。
根據事故現場交警的報告顯示,肇事車牌照為粵AG555Y。但是,肇事者事發後已不見蹤影。
『肇事車時速應在100公裡左右。』多名目擊者判斷說。昨日,記者回訪現場發現,石華橋附近有施工項目,路段限速標志清楚標明,該路段車輛限速為每小時20-40公裡。
更奇怪的是,在交警提供給家屬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聯系卡》上,警方對肇事者姓名、聯系方式欄目,均保持空白。
『這是有意的隱瞞,是嚴重的違規辦案。』曾俊傑的妻子曾麗容說,在記者介入采訪前,交警部門給家屬的答復是『因為當時肇事者需要去籌錢,沒來得及填寫肇事者資料』。對於這樣的答復,曾俊傑家屬表示無法接受。
在黃埔大隊事故處理中心,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分局文衝派出所高警官承認,肇事司機姓范,系黃埔交警大隊在職民警,其所駕駛的車輛系私家車。
『他們說,早上8時30分左右肇事者纔被抽血做酒精檢測。簡直豈有此理,事故發生都7個小時了,這樣的檢測還有什麼用?』曾俊傑的家屬稱,在談判現場,家屬仍未見到肇事司機和事故認定報告。參與談判的廣州黃埔交警大隊民警沒有表態。
昨日,據曾俊傑家屬介紹,他們有10多名老鄉分別從老家揭陽趕到廣州,但是,無法安頓,他們向警方尋求幫助。隨後,警方給了他們6000元現金,表示『先安頓了再說』。
-警方通報
撞人交警已被停職調查
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昨日向媒體通報發生在6月28日凌晨的一起交通事故初步調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