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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司機醉駕致5死4傷續:司機有80次違法記錄
2009年07月02日 09:30:49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遇難者名單 讓我們為在天堂的他們祈禱

康偉東 鄭琳(女) 董成忠 沈萍(女)

另一名遇難者暫不知名 別忘記還有一個未來得及看一眼世界的嬰兒

那個嬰兒還是沒能看一眼世界

那個被撞出母腹的嬰兒,全南京、全國的網友都在為他祈禱,但是,奇跡沒有發生。記者昨天在江寧醫院采訪,說到對那位孕婦的搶救,醫生眼眶濕潤起來,她告訴記者,當時參與搶救的醫護人員雖然都目睹過不少慘烈的傷病員,但是看到那位孕婦的慘狀,不少人還是忍不住哭了起來,大家都強忍著淚水,對孕婦進行搶救,對她肚子裡的孩子進行搶救,但最終還是因為傷勢過重,孕婦和那還未出世的孩子還是離開了人世。

丈夫拋下六個月大的女兒走了

今年27歲的洪寶時是南京一家羊毛衫廠的檢驗員,在6月30日晚上8點20分之前,她還是個幸福的妻子,家中還有一個六個月大的女兒嗷嗷待哺。6月30日晚上那一瞬間,夫妻兩人一死一傷,陰陽兩隔。

洪寶時的病榻旁放滿了沒有打開的食品,從晚上到第二天白天,小洪滴水未進,餅乾、礦泉水、盒飯、水果,什麼都不肯吃。只是一個勁地抹著眼淚。

洪寶時一邊抹著眼淚一邊告訴記者,從車禍發生之後,她無時無刻地不在回想著和丈夫董成忠相處的每一個細節:『他是個性格很好的男人,他雖然比我小兩歲,但是對我很照顧,生活中處處都讓著我。』洪寶時說,丈夫的老家在盱眙馬壩,出事之後,她只告訴了自己在安徽老家的親人,公婆那邊還沒有通知,害怕他們接受不了。盡管結婚纔兩年,但是因為小洪和丈夫都在工廠做檢驗工作,兩人朝夕相處,日久生情最終確定了戀愛關系,還在半年前喜得一個千金,萬萬沒想到的是,幸福的一家三口生活纔剛剛開始,丈夫遭遇慘禍,撒手人寰。

回憶起事發時的經過,洪寶時的淚水又湧上了眼眶。『我們吃完飯走在路上,突然聽見背後有砰砰的響聲,回過頭就看見車瘋了一樣衝過來。我下意識想把他拉過來,可是……』

第一名被撞者:『只要他停下車……』

張鵬住在江寧醫院腦外科31床,他的胳膊和頭都在車禍中被撞傷。懷孕八個月的老婆當時被嚇得癱倒在地,雖然沒有受傷,但肯定也受到了驚嚇,也不知道對胎兒有沒有什麼影響。

張鵬是第一個被撞的,他向記者表示,當時這輛肇事車將他撞倒之後,其實事情也不大,可是不知道為什麼,肇事車並沒有及時地停車查看,而是迅速地逃離現場。『如果他當時停下車,就不會發生那麼多起悲劇了!』

本報記者 裴 叡 焦哲 范曉林

都說不殺不足平民憤但還要證據和法律說話

醉酒駕駛造成5死4傷,肇事者張明寶應該承擔什麼樣的罪名呢,他會不會被判死刑,該承擔多少金額的賠償責任?……記者昨日就此采訪了一些學者和律師。

第一問會不會判死刑?

江蘇鍾山明鏡律師事務所饒奮斌律師和南京大學法學院張復友教授都認為,張明寶可能涉嫌的罪名有兩個: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兩個罪名量刑有天壤之別:交通肇事罪是一個單純的過失犯罪,有特別惡劣的情節當處三年到七年之間的有期徒刑;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屬於故意犯罪,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就本案,張明寶究竟會被認定何罪,要結合公安機關偵查搜集到的所有證據加以評判,不能單純地從一個表面現象來看。區分張明寶的主觀心態,是過失還是故意,是分清他涉嫌什麼罪名的關鍵。交通肇事罪要求主觀心理狀態為過失。也就是說,如果張明寶完全沒有想過去撞人,完全是因為酒喝多了,行為失控犯下事,很可能會認定為交通肇事罪。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觀心理狀態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如果有證據證明張明寶仇視社會,想報復社會,他的行為就是明顯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造成5死4傷的嚴重後果,很可能被判極刑。如果張明寶本身沒有故意撞人的想法,但在撞了第一個人之後,想逃逸,逃逸過程中又撞了其他人,就構成間接故意,並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當然,現在案情還不明晰,很多細節尚待警方追查』,張教授說。

第二問要賠多少錢?

江蘇寧聯律師事務所董雲春律師認為,所有受害者及其親屬都完全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人身傷害及財產造成的損失,其中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傷殘的殘疾賠償金及死亡的死亡賠償金,子女撫養費、父母贍養費等等,只要實際發生的損失,全都應當賠償。由於賠償金的計算比較復雜,張明寶到底應該承擔多少金額的賠償,目前無法准確計算,但應該是一筆龐大的數額。僅以死亡賠償金為例,死亡賠償金計算標准,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計算,死亡賠償金結合受害人的身份來確定,在同一個事件中受害,按不同的標准來賠償。以60歲以下的城鎮居民為例,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2007年南京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兩萬元,以2萬元計算,一筆最高死亡賠償金就達到40萬元。5名死者的死亡賠償金如果按這個標准計算,那麼就是200萬元。再加上對死者的其他賠償以及對傷者的賠償和對財物損壞的賠償,200萬元遠遠不夠。

關於保險公司是否應當賠付的問題,交強險基於其具有社會公益性質,只要法律沒有具體規定除外責任的情形,都應該由保險公司理賠。但法律上對此有爭議,曾經出現司機醉酒駕駛肇事,保險公司拒賠的案例。至於其它商業性的保險,保險公司都會對醉酒駕車拒絕理賠。也就是說,對於上述幾百萬元的賠償,張明寶需要自己承擔。

第三問腹中胎兒算不算人命?

在相關部門的通告和媒體報道中,均稱車禍造成5名市民死亡。有網友發出疑問:這個可憐的胎兒,能不能算作一條人命?記者據此采訪了相關人士。不少網友認為,胎兒尚在腹中是不能算作生命個體的,只有脫離母體並存活,纔能算作生命個體,從而享有民事權利。如果被撞出的胎兒正如報道所稱,已經脫離母體,接觸外部世界,並且當時是活體,過了一段時間纔死去,是可以算作生命個體的。但南京大學法學院張復友教授認為,胎兒滑落時即使有生命跡象,也不能算作生命體,因為它還不具備離開母體自主存活的能力。

這是個存在爭議的話題。討論的意義在於,如果胎兒可以算作生命個體,就能享有民事權利。那麼,肇事司機張明寶的罪狀上又將多一條人命!而孕婦家屬也能就胎兒死亡索賠,獲得更多一點的安慰。

第四問同桌共飲者有無責任?

應該反思的,還有當晚跟張明寶同桌喝酒的人。他們是否知道張明寶醉酒駕車?是否明知張明寶開車來的,仍然拼命勸酒?他們當中有沒有其他的酒後駕車者,面對逝去的生命,是感到慶幸,還是深深的自責?江蘇崔武律師事務所崔武主任律師表示,肇事者張明寶自然要受到法律制裁,那些跟他同桌喝酒的人,也存在過錯,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受害人家屬可以將同桌共飲者列為共同被告,要求他們與肇事者共同賠償。這個近年來有類似判例。比如內蒙古敖漢旗法院審理了一起案子:同桌兩名陪酒人因未盡到提醒注意義務,對醉酒後駕車釀成事故死亡的開車人負有一定責任,分別被判賠償死者家屬2萬多元和近4000元。而去年廣東東莞也判決了一起相似案子,結果卻不相同:因丈夫參加朋友宴會,最後醉死。其妻覺得酒友沒盡到相勸義務,將酒友告上法庭。但法院認為,丈夫醉酒死亡,是其本人不控制、過量飲酒造成的,酒友並無過錯。

不過有關專家說,中國並不是判例法國家,案件的判決不是按已有的案例進行,而是由法官根據法律來裁量。

本報記者 於英傑 陳珊珊 陳迪晨

追問 隔離欄在哪?紅綠燈在哪?

如果單從地圖上看,與金盛路相連的寧溧路纔是南京市區與江寧之間的主要通道。金盛路充其量只能算是小區之間的一條連接線。但是接連開始的寧溧路改造和京滬高鐵項目改變了這條小區馬路的命運,迫於寧溧路圍擋施工在岔路口附近造成的路堵壓力,不少車輛都會選擇繞個彎從金盛路走雙龍街繞行,導致金盛路這條支線也常常車滿為患。

記者昨日特地再赴車禍現場實地查看,如果僅從道路的建設規模來看,金盛路的確修得不錯,雙向六車道的建設標准,路面平整。出租車師傅告訴記者,這樣的路面時速開上80公裡/小時,肯定沒有問題。但整條路段除了在路面上劃有雙黃線以及車道線以外,記者沒有看到一處紅綠燈。居民多了,停在路邊的車子也就隨之多了,基本上佔滿了金盛路兩側最外面的車道。在金盛路的兩側,並沒有看到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道之間的隔欄,相反,因為要避開停在路邊的車輛,助力車、自行車乃至走路的居民們不得不時不時地走到機動車道上來,車來車往,也很不安全。

專家建議,這個地方因為周圍都是居民區,還有學校,現在又逢特殊的交通狀況,應該有特殊的交通處理,最起碼,隔離欄和帶監控的紅綠燈是應該有的。本報記者 朱昕磊 裴叡

南京嚴打醉駕 『百日風暴』啟動

『你被我們查到了還有機會改正,可有的人想改正都沒機會了!』昨晚在查處酒後駕車現場,交警九大隊副大隊長駱濤的這番話讓一名酒後駕車的司機低下了頭。記者了解到,從當晚起,南京將集中100天時間,全城集中整治酒後駕車,而被查者一律按上限處罰。

從7點半到晚上10點,共有近百名酒後駕車的司機被查,而對他們的處罰將按照『上限』。昨日下午,省公安廳專門召開了全省查禁酒後駕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視頻調度會。省公安廳副廳長陳逸中表示,即日起,全省將嚴厲查禁酒後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每天19時至次日凌晨2時,加大檢查力度,對酒後駕車的,一律依法從快從重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降格處罰。公務員酒後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經查處,由公安交巡警部門抄告其所在單位處理,同時抄告當地紀檢、組織部門。 (寧交宣 蘇交軒 於英傑 郭一鵬 吳勝)

采訪手記我們不忍再采訪下去……

不是嗎?一起交通肇事案,毀掉了多少家庭!昨天的采訪中,記者在現場看到,當地的店鋪、路邊西瓜攤上隨處可見的報紙上『醉車闖禍』四個字,依然觸目驚心。一名遇難者昨天剛剛明確身份,還不知道他的姓名,另一戶遭受不幸的家庭,窗戶上還貼著雖然有些褪色,卻還是紅艷艷的『喜』字……鄰居告訴我們,遇難的一對夫妻是外地人,說話很和氣,很恩愛,每天晚飯後都要手拉著手出去散步。當天氣候很涼爽,沒想到他們就這樣一去不回……

明月港灣小區彩雲灣22幢樓下有一張冰冷的白紙告示:『如有來訪彩雲灣22幢305室的業主請速與明月港灣物業服務中心聯系。電話××××××××』。我們陡然驚醒:人已逝去,讓他們安息吧,不要再打擾他們了。

祝福在天堂的你們,天堂裡,真的沒有車來車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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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陽艷 焦哲 裴叡 范曉林    來源:新華報業網-揚子晚報  編輯:呂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