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拍攝法院執法被拘續:院長回應稱出於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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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業主因用相機拍錄法院執法被拘
事件:棗陽業主楊燕林拍錄法院執法被拘,楊要求法院解釋,被告知『我可以攝你,你不能攝我』,法院院長田玉斌接受采訪時說,雖然沒規定說拍攝執法可以拘留,但『法院是習慣性這麼做的』。
昨日,一個熱帖『我可以攝你 你不能攝我』在各大論壇上引起網民的極大關注。在6月中旬,棗陽市5位公民被拘,其中馬耀軍被拘15天的理由是,『非法用攝像機錄制法院的執行活動』。馬耀軍去當地法院找院長理論,卻被告知『我可以攝你,你不能攝我』,馬把詳細對話記錄發到論壇上,引起極大關注。
馬耀軍回憶,他回到自己居住的襄樊棗陽市財富廣場小區,發現小區內停滿了『法院』『公安』字樣的警車,還有城管執法車、救護車等。上百名法警、民警和城管隊員把小區圍得水泄不通。當時鄰居楊燕林正拿著錄像機在拍攝,後來就交給他繼續拍攝。正拍攝著,4名法警走過來,將馬耀軍的錄像機拿走。然後,他就『莫名其妙』地被送到看守所。
棗陽市人民法院院長田玉斌後來在接受采訪時說,目前雖然還沒有規定說非法用錄像機拍攝法院執法活動可以拘留,但『法院是習慣性這麼做的』。
棗陽法院的這一『習慣性做法』引發了網友的不滿。有網友認為,法院強制執行是堂堂正正的事,這還怕拍嗎?棗陽法院有些『防衛過當』了。也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攝影或攝像只是一種客觀記錄活動,公民的此種權利不能被公權力任意剝奪。
6月27日,湖北襄樊市中院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信息稱,襄樊市委已責成襄樊中院調查此事。但昨日記者試圖聯系襄樊中院了解此事進展,該院研究室的同志稱並不了解情況,領導正在開一個內部會議,不知道幾時開完,暫時無法回復記者。
作者:練情情、陸建鑾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