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認定周傑肇事逃逸負主責 傷者還需休養三周
|
|
|
|
經過近一個月的詳細調查,昨天下午3點,市交管局對『6月2日周傑駕駛無牌奔馳車和出租車相撞』事故作出責任認定:周傑超速駕駛、肇事逃逸,負主要責任;出租車司機高某某拐彎時未讓行直行車輛,負次要責任。
>>交管調查
對車速重新進行了檢驗鑒定
6月2日凌晨3點45分,周傑駕駛無牌奔馳車和新月公司高某某駕駛的出租車相撞,造成高某某及車內兩名乘客受傷。事發後周傑返回家中,接近中午時分前往醫院就醫。直到當天下午4點左右,他纔自行到朝陽交通支隊接受調查。由於事故現場有人指認周傑身上有酒味,朝陽交通支隊對他是否飲酒展開重點調查,但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周傑事發時屬飲酒駕車。
朝陽交通支隊還對車輛發生事故時的行駛速度進行了鑒定,並接受周傑的申請,對車速進行了重新檢驗、鑒定。
>>責任認定
周傑超速並逃逸負主要責任
經過多方調查取證,昨天下午,朝陽交通支隊宣布:周傑駕駛車輛超速行駛,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且棄車離開現場;出租車司機高某某駕駛車輛左轉彎未讓直行的車輛先行,是事故發生的原因;高某某車內兩名乘客沒有與事故發生有關的過錯行為。
作者:錢衛華 郭曉樂 彭科峰 來源:中新網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