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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州,輕微交通違法已不用罰款扣分——這一措施從7月6日開始實行;車主違章後可在網上自助打印處罰決定書,然後去銀行交納罰款,而不必多跑一趟交警部門——這一措施將於12月開始實施。
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昨天公布,警方研究制定十項惠民便民新措施,並已經或將於今年年內陸續實施。措施涉及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和消防管理3個業務部門。
便民措施中與市民最密切相關的就是交通管理類中的輕微交通違法項目。此前,省公安廳已公布相關條例,但在廣州仍有車主反映輕微違法改正後被交警堅持罰款的。昨天廣州警方明確表示,對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人予以警告教育後放行,此項措施從今年7月6日開始實行。
10類輕微交通 違法行為不罰款此前,省公安廳還明確了10類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交警發現後可對當事司機予以口頭警告或者書面警告教育,糾正違法行為後放行,不罰款、不扣分:
駕駛機動車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能及時提供有效證件或者證明的;未放置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經指出後駕駛人能按規定放置的;未隨車攜帶保險標志,但經現場調查證實機動車已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機動車駕駛人實習期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粘貼實習標志的;機動車前後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物品的;除高速公路行駛車輛、客運車輛外,駕駛車輛時撥打、接聽電話,警告後立即改正的;駕駛機動車輛超過道路限速值10公裡以內的;機動車號牌固封裝置脫落的;機動車在車行道、人行道以外的地方停放,且未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安全通行的;客車拆除後排座位的。
詳解十大措施: 交通管理1、對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作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教育的措施。
解讀:對交通違法行為人首先予以口頭警告教育後放行,此項措施從今年7月6日開始實行;待交通違法系統改造昇級和相關法律文書完善後開始實行書面警告教育後放行(10月實施)。
2、在廣州金盾網(//www.gzjd.gov.cn)上開展自助打印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業務。
解讀: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由違法當事人或車主輸入相關查詢條件,自助打印處罰決定書,相關數據傳輸到銀行後,違章司機直接到銀行繳納交通罰款,不必先到交警部門辦理確認和打印法律文書(12月實施)。
3、實行駕駛人提交身體條件證明便利措施。
解讀:駕駛人體檢後,醫療機構直接將體檢數據傳輸到車管部門,並直接打印『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回執,無需再到車管所提交身體條件證明(10月實施)。
出入境4、推出網上、電話申請港澳個人游再次簽注獲批准市民提供現場制證即取服務。
解讀:對符合條件的市民,可實現『一站式』服務(3月實施)。
5、推出赴港澳『商務備案』互聯網網上申請系統。
解讀:企業公司申請辦理赴港澳商務備案,可通過廣州金盾網進行網上注冊、申請,無需再到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備案申請資料(3月實施)。
6、推出外國人再次辦理『居留許可』互聯網網上申請系統。
解讀:有外國人就業、任職和學習的涉外單位可通過廣州金盾網申請再次辦理居留許可(3月實施)。
消防管理7、建立消防備案制度。
解讀:除特殊規定外,其他建設工程消防審批業務改為消防備案抽查(6月1日實施)。
8、在廣東消防網(//www.gdfire.gov.cn)開通『消防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解讀:提供網上預約服務、網上受理服務、網上諮詢服務、網上舉報投訴服務、消防業務辦事結果網上查詢服務等五項主要服務內容(5月1日實施)。
9、簡化消防申報材料。
解讀:各消防業務行政審批項目取消提供設計單位的《廣州地區勘察設計企業注冊登記表》、申辦人的身份證明;屬改建(含用途變更)項目的取消規劃部門批復文件(5月1日實施)。
10、縮短驗收審批時限。
解讀:對於納入綠色通道的工程,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12個工作日內驗收(5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