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滿遭父母妻子拋棄縱火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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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男子劉銘(化名)不滿妻子離婚,父母搬走,天天喝酒麻痺自己。最終酒後想了卻餘生,縱火燒了自家房屋。昨日,該男子被九龍坡區法院以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劉銘家住九龍坡區半山二村,2002年,因吸毒被勞教了2年。回家後,劉銘夫婦與父母住一起,不料其脾氣越來越暴躁,動不動就吵架,動手打人,其妻和父母都被他打過多次。不久後妻子和他離婚,父母也搬走。劉銘想到親人全都『拋棄』他,覺得活著沒意思,每天酗酒。去年11月29日早上6點多,劉銘醉酒後,想起自己孤獨一人,頓覺萬念俱灰,便將瓶中未喝完的白酒倒在家具上點燃,火越來越大,劉銘慌忙逃下樓。大火蔓延到鄰居家,鄰居報警,消防趕來撲滅大火。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作者:董娟 來源:華龍網—重慶商報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