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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一礦務局原局長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稱逢賭必贏
2009年07月27日 13:21:04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廣西右江礦務局原局長曾如雲貪污公款205萬多元、受賄60萬多元、另有500多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近日,法院以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曾如雲總和刑期27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 

  五百多萬贓款   無法說明來源

  去年9月4日,曾如雲涉嫌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特大經濟犯罪案件,在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本報2008年9月5日曾以《『豪爽局長』法庭上翻臉不認賬》為題作過報道)。法庭上,公訴機關指控,曾如雲涉嫌貪污225萬多元,受賄145萬多元。另外,截至2007年6月25日,辦案機關查明曾如雲家庭擁有財產共計2263萬多元,他能夠說出明確來源的財產為1732萬多元,尚有500多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2007年5月,因涉嫌挪用公款,右江礦務局下轄礦井的一名礦長被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在審查中,這名礦長供出了局領導曾如雲、黃爾聘等人的經濟問題。

  2007年6月,右江礦務局局長曾如雲、局黨委書記黃爾聘因經濟問題,被有關部門『雙規』。2008年10月,黃爾聘因犯貪污罪被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人民幣20萬元。法院經審理認定,黃爾聘在擔任右江礦務局黨委書記、副局長期間,為謀私利,利用職務便利,將右江礦務局汽車隊財務經管的應付給車主的部分運費扣除,然後佔為己有,數額達100萬多元。

  在偵查此案的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曾如雲在銀行的個人資金往來頻繁,他和哥哥曾某兩人共有銀行存款1303萬多元。其中,曾如雲名下的存款為100多萬元,他妻子名下有10多萬元;而曾某名下的存款高達800多萬元,他的幾個子女名下的存款有400多萬元。

   解釋財產來源   自稱逢賭必贏

  辦案人員還查出曾如雲的家庭財產高達2263萬多元,其中存款和現金達1509萬多元。

  對於巨額財產的來源,曾如雲的解釋很有『創意』:他除了向檢察機關稱其父親多年工資和開金礦收入留給他100萬元外,還羅列多項錢財來源:1998年母親去世時,親友奠禮收入50萬元;2002年母親起葬,親友香禮收入50萬元;2003年父親生日大壽,賀禮收入50萬元;2005年父親去世,親友奠禮收入50萬元;父母親各種存款利息、手續費等收入50萬元。各用戶、客戶、單位好友逢年過節給慰問金250萬元。

  但辦案檢察官走訪了200多名證人,並以查獲的幾個重要行賄人的供述為依據,經逐一核實,發現曾如雲所說的漏洞百出。最後,曾如雲承認賭博只得了13萬餘元,家中各種紅白事收入約130萬元,但接著他又以其他借口搪塞。

  曾如雲又稱,他賭錢大概得了250萬元——在越南芒街賭得95萬元,在美國賭得16萬元,在澳門賭得約40萬元。另外,他在桂平市賭贏了20萬元,在田東縣賭贏20萬元,與貴州銷售機電設備的客戶賭贏約30萬元,平時過年過節賭博贏30萬元……把自己塑造成一個『賭神』。

   『神話』被拆穿了   又扮『獲獎大戶』

  更有意思的是,曾如雲還把自己描繪成為『獲獎大戶』:單位發的局領導安全特殊獎,每年10萬元,共50萬元;單位工會發的合同獎,每年約2萬元,這些年來他得了15萬元;自治區煤炭主管部門、百色市經委發的年終安全生產獎,這項收入有15萬元;煤炭主管部門、市政府頒發的優秀企業家、拔尖人纔獎,這些年約10萬元;能源部、自治區經貿委、礦務局發的科技項目成果獎,約得10萬元;礦務局按規定發給的各種獎金每年10萬元,共約得60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定,曾如雲有540萬多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貪污公款205萬元,受賄60萬多元。據此,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曾如雲作出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數罪並罰總和刑期27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0萬元,其退出的823萬多元贓款上繳國庫。

  一審判決後,曾如雲自己在看守所裡寫了上訴狀,然後通過看守民警向法院提交。他的辯護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他說『這樣的判決已經很輕了』,勸他不要上訴,曾如雲則反問說:『不是說上訴不加刑嗎?』

  最後,曾如雲沒有上訴。目前此案的一審已成了生效判決。

作者:王克礎    來源:中新網—南國早報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