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平安播報 地市動態 見義勇為 反腐直擊 政法綜治 警方傳真 平安創建 政法文化 公告發布 訴訟指南 信息公開
精彩專題 檢察風雲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龍江律師 以案說法 護航龍江 圖片精選 視頻在線 最新稿件
   
站內檢索    
農村信用合作社副主任挪用四百萬元
2009年07月28日 16:44:49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中新網平頂山7月28日電 河南汝州市王寨農村信用合作社一副主任,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多次私自挪用信用社資金高達四百餘萬元,給該信用社造成巨大經濟損失。27日,河南汝州市人民法院一審以其犯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年。

  據警方介紹,1998年7月至2000年7月期間,被告人張大慶(化名)在任河南汝州市王寨農村信用社會計、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空走帳目等手段,先後29次私自挪用王寨信用社資金共計4434976.93元,提供給汝州市蟒川鄉任村煤礦的任某使用,後追回572630.53元,餘款至今未還,給該信用社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汝州市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大慶在王寨信用社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給他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且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挪用資金罪。案發後被告人張大慶配合追回部分贓款,且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院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張大慶表示服判。

作者:李貴剛    來源:中新網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