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子被騙連殺4名傳銷人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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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網友蒙騙後,加入傳銷組織,並因此落魄而心存不滿,遂伙同另一名落魄的傳銷人員,闖進傳銷窩點,劫殺4人。昨天,兩被告人李某、邱某因犯搶劫罪,被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現年20歲的李某是江西省人,2008年9月14日,李某被網友許某騙到新鄉搞傳銷。很快,李某身上攜帶的500元錢被花光了。因此,李某對許某心存不滿。
2008年9月18日,另一名被騙在焦作搞傳銷的四川人邱某,徒步來到新鄉,准備去醫院賣血籌路費回家。在醫院門口,邱某與李某相遇,交談中,兩人互相得知,對方和自己的遭遇一樣,兩人一拍即合,決定給許某等傳銷人員一點『顏色』看看。
隨後,兩人買了兩把尖刀,並於當天下午6時許,竄至許某等人的傳銷窩點,持刀衝進房間,逢人便捅,先後將鍾某、周某等4人捅傷致死,並將現場的一部手機搶走。
法院經審理認為,兩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遂依法一審判處兩被告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作者: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