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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紀委日前就昌江縣人事勞動保障局人事調配股副股長胡春燕泄露工作秘密、昌江縣地方稅務局社保征稽局局長邱春華違反信訪舉報工作紀律向各市、縣、自治縣紀委、監察局發出通報。其中,胡春燕被黨內警告和行政記過;邱春華被處以留黨察看兩年和行政撤職。
經查,今年1月18日,胡春燕根據領導安排,到該縣地稅局社保征稽局了解省紀委、縣紀委轉辦舉報信反映的關於邱春華及其女兒的情況。在邱春華的辦公室,胡春燕不僅給邱春華看了舉報信,而且因工作不慎,讓邱春華得以將舉報信交女兒邱某復印一份留下。2月16日,邱春華召開全局乾部職工大會,宣讀了舉報信的內容,並恐嚇、壓制社保征稽局的乾部職工今後不要亂寫控告信。
據介紹,胡春燕身為國家公務員,違反工作紀律,將舉報信泄露給被舉報人,構成泄露工作秘密錯誤。邱春華身為縣社保征稽局局長,違規獲取舉報信,在全局乾部職工大會上宣讀舉報自己和女兒的舉報信,恐嚇舉報人,構成對檢舉、控告進行阻擾、壓制錯誤。經昌江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胡春燕黨內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邱春華留黨察看兩年和行政撤職處分,按科員安排工作,調離縣社保征稽局。
省紀委通報強調
保密工作是信訪舉報工作生命線
省紀委通報指出,胡春燕、邱春華二人的違紀行為,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很壞,教訓深刻。這一事件的發生,暴露出當前有的部門和工作人員存在著執行信訪舉報工作紀律不嚴、保密觀念淡薄、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為防止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通報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從密切黨群乾群關系、促進科學發展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深刻認識信訪舉報工作的重要性,暢通受理、辦理、反映、反饋渠道,嚴禁對檢舉、控告人進行壓制、歧視、刁難;嚴禁泄漏檢舉、控告的有關情況,不得將檢舉、控告材料及有關情況轉給被檢舉、控告人員或單位。要嚴肅查處侵犯檢舉、控告人民主權利的行為,對打擊報復檢舉、控告人的,要嚴肅處理。
通報強調,保密工作是信訪舉報工作的生命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從這起違紀案件中吸取教訓,深入查找分析信訪舉報工作各個環節存在的問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從根本上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要建立健全信訪舉報保密制度,對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有關情況及舉報的內容必須嚴格保密,舉報材料列入密件管理;接受舉報人舉報或向舉報人核查情況時,應當在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暴露舉報人身份的情況下進行;宣傳報道和對舉報有功人員的獎勵,除征得舉報人的同意外,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對於違反信訪舉報保密規定的責任人員,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通報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主要領導對信訪舉報工作要負總責,分管領導、信訪舉報等部門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要各負其責。實行信訪舉報工作過錯追究制,對丟失、隱匿或者擅自銷毀信訪舉報材料的,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導致重復信訪、集體訪或矛盾激化的,泄漏信訪舉報情況導致案件查處工作受阻的,處理重要信訪及突發性事件不及時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以及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要分清責任,依照黨紀政紀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