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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普通職員相互勾結,在短短兩年時間內先後挪用公款2.4億餘元用於炒股、買彩票。
小職員為何能『搬』動2億?這一案件不僅震驚了金融界,也為大型企業財務監管敲響了警鍾。
驚天大案舉報信牽出『蛀蟲』
2008年春節剛過,一封讓人震驚的舉報信,擺在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的案頭:某銀行烏魯木齊友好路支行營業室公存櫃員劉義玲,勾結新疆有色集團公司出納於海泉挪用公款500萬元。
接到舉報後,偵查員立即展開行動。然而,調查結果卻出乎意料———公司賬目正常,沒有發現任何疑點。
如果財務賬上沒問題,公款還能從哪些渠道挪用呢?帶著這個問題,偵查員又趕到了友好路支行,試圖了解有色集團銀行賬戶的資金運行狀況。隨著賬目核查不斷深入,真相開始慢慢浮出水面:僅2006年,有色集團出納於海泉與劉義玲內外勾結,就挪用公款1.4億元。
『此案堪稱新疆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挪用公款案,而且作案手法很隱蔽。』多年從事打擊職務犯罪工作的沙依巴克區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文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感嘆道。
案情重大,沙依巴克區檢察院決定立案偵查。但此時出現了意外———該案的『主角』劉義玲失蹤了。一時間,偵查工作陷入僵局。
原來,早在2007年4月18日,某銀行烏魯木齊團結路支行查賬時,就發現從友好路支行換崗到此的劉義玲私自挪用了137.65萬元的銀聯資金為自己還債,雖然劉義玲在被銀行發現當日就將挪用資金歸還了,但銀行還是對其做出了開除公職的決定。之後,劉義玲便下落不明。
無奈之下,偵查人員只得將案件的突破口放在了有色集團出納於海泉身上。
2008年3月13日,於海泉被傳喚到沙依巴克區檢察院接受調查。傳喚當天,由於於海泉拒不配合,案件的偵破工作再次進入了『死胡同』。
就在此時,兩名特殊訪客的到來給案件的偵破帶來了轉機。這兩名訪客正是劉義玲夫婦。
在丈夫的陪同下自首的劉義玲,如實供述了自己與於海泉合伙挪用有色集團公款1.753億元犯罪事實,同時還向檢察機關檢舉揭發了於海泉挪用公款6000餘萬元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