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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員相互勾結兩年內挪用公款2.4億
2009年08月06日 16:17:54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拉存款任務完成後,按理說,挪用的500萬元該『完璧歸趙』了。然而,劉義玲卻有著自己的計劃———2006年4月和5月,她私自將這筆公款用於炒股,不料卻賠了錢。為了補上漏洞,劉義玲打起了由她管理的有色集團黨校賬戶中的71.2萬元公款以及有色集團公司職工培訓再就業工會委員會賬戶中的80萬元公款的主意。

  同年8月31日,劉義玲東拼西湊纔把500萬元借用公款還清。到了2006年年底,劉義玲又挪用銀聯資金137.65萬元,分別將自己挪用的有色集團黨校和工會賬戶上的公款還清。

  『其實,從2005年2月開始,劉義玲就利用管理有色集團幾個固定賬戶的便利,私自挪用公款償還個人債務。』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劉義玲利用保管的有色集團空白轉賬支票,並借助給有色集團辦理業務機會偷蓋了有色集團財務部賬戶印鑒。僅她個人挪用公款就達900多萬元。』

  據了解,劉義玲挪用公款獲利後,揮霍了15萬元用來買吃買穿,用100餘萬元買彩票。在劉義玲家床底散落著無數張已兌過獎的彩票。

  另起爐灶出納和會計的秘密賬戶

  據辦案人員介紹,2005年8月份,在與劉義玲勾結挪用公款之前,於海泉就開始醞釀如何挪用公款吃差額利息,因害怕『獨木難支』,他將自己物色好的人選———有色集團的會計朱桂珍『套』了進來。為了『封住』朱桂珍的嘴,於海泉許諾獲得利息與她『平分』。

  『起初我沒敢同意,但於海泉說責任由他一人承擔,權衡再三,覺得只是暫時借用公款吃利息差,風險不大,也很難被發現。所以我也就對此事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了。』朱桂珍供述說。

  2005年8月,於海泉以有色集團的名義,私自在某銀行開設了一個新賬戶,在3個月時間內先後8次將應當進入有色集團賬戶的6753萬元公款,打到此賬戶中,然後再從此賬戶轉出辦理成通知存款業務。不久,於海泉得到了夢寐以求的8萬多元的存款利息。

  『大約在2006年年初,於海泉給了我2.7萬元,說是掙來的利息。過了幾個月,又給了我3420元。於海泉究竟挪用了集團多少公款,我就不清楚了。』朱桂珍交待說。

  2009年3月11日,法院分別做出一審判決,3人因挪用公款罪分別被判處5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接到一審判決後,3名被告人均不服,向新疆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前不久,新疆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辦案人語

  『職務犯罪大多是違反程序而造成,此案也不例外。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出納與會計本應是相互制約的。但是,本案中出納和會計分工不明確,出現漏洞,出納在一定程度上實際還承擔著會計的職責,嚴重超出職務范圍,他可以私自以企業名義在銀行開戶,同時還能拿到銀行出具的一真一假對賬單應付企業查賬,造成企業財務監管制度形同虛設,因為是私人短時間偷偷借用企業資金生利息,最終還將挪用的公款還給了企業,使得審計部門也很難在賬目上發現問題。』烏魯木齊市沙依克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文勝向記者表示。

  因此,企業與銀行除了加強監管外,還應注意一些大筆資金的真正流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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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亞東 李寧艷    來源:中新網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