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送人 肇事賠錢惹官司
|
|
東北網8月19日訊(王珊珊 原林 見習記者 程赫男)醉酒後出於『面子』送女士回家,不料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被送者(受害人)死亡。8月10日,湯旺河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2009年6的一天,趙某與王某等人在一起喝完酒後,因王某事女士,於是趙某便提出駕駛摩托車送王某回家,可就在摩托車行駛到橋邊時,卻壓到了路邊的土堆,致使摩托車發生側滑,在側滑時,王某被甩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發生事故後,被告人(趙某)與被害人(王某)家屬協商,賠償損失五萬五千元整,另還需法律的嚴懲。
作者:王珊珊 原林 程赫男 來源:東北網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