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機關事業單位無編制人員可辦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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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生活報報道,記者近日從哈爾濱市社保局了解到,哈爾濱已將機關事業單位無編制人員納入辦理養老保險范圍,由其聘用單位負責辦理。
據哈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機關事業單位需以本單位聘用的全部『機關事業單位未納入編制人員』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工資基數,並按照22%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機關事業單位未納入編制人員』,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新聘用的人員,以起薪當月工資的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本人月繳費工資高於全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照全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納,超過部分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本人繳費工資低於全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的,按照全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自2007年7月19日文件下發之日起,仍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未納入編制人員,從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聘用手續之日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哈市1996年7月實行統賬結合制度之前已簽訂聘用手續的,從1996年7月實行統賬結合制度時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並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作者:薛宏莉 來源:生活報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