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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稱為『賣官書記』
原安徽巢湖市委書記周光全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今天上午,原安徽省巢湖市市委書記周光全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周光全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周光全,安徽無為縣人,現年60周歲,中共黨員,1994年至2004年先後擔任安徽巢湖行署專員、巢湖地委書記、巢湖市委書記、巢湖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4年12月至2007年4月任安徽省委副秘書長,2007年4月任省十屆常委、省人大常委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委主任,2008年1月任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2008年6月因因嚴重違紀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接受周光全請辭人大代表,並免去周光全省人大常委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委主任職務。2008年10月10日因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同年10月30日被逮捕。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5年至2008年,被告人周光全在擔任安徽省原巢湖行署專員、地委書記、巢湖市委書記、安徽省委副秘書長、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委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共收受賄賂417.3萬元人民幣、8.61萬美元、4.3萬元購物卡(券)、紀念幣、手表等,另有240.601117萬元人民幣、7.03753萬美元、9.987513萬港幣、4260歐元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法院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周光全構成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罪名成立。鑒於被告人周光全能夠交代其主要犯罪事實,認罪、悔罪,並退出贓款、贓物,可以依法酌情從輕處罰,遂判決被告人周光全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案扣押的贓款贓物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