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凌晨3時,有私家偵探假冒小區保安到二環路南四段某小區1704房間外欲騙開房門。這是怎麼回事?
原來,一對正在鬧離婚的夫妻曾簽下一份約定:如果男方再出現婚外情和提出離婚,就賠償女方100萬元。因懷疑丈夫與第三者同居,於是請來了私家偵探幫忙。明日,這起特殊的離婚案將在武侯法院開庭。
半夜騙門為找證據
『咚咚咚!』昨日凌晨3時,有人敲二環路南四段某小區17樓一家住戶的門。業主隔門問:『啥事?』門外的人說:『請問你是不是×××奧迪車的車主?』業主回答:『不是。』隨後,門外的人又開始敲1704的房門。敲了幾分鍾後,屋內終於有人回應:『哪個?』屋外的人回答:『我是小區保安,你是不是×××奧迪車的車主?』屋內的人回答:『什麼事情?』屋外的人說:『你的車被一輛運渣車掛了,我們把司機擋了下來,麻煩你出來處理一下。』
其實門外的人並不是小區的保安,而是賈真探商務調查公司的負責人賈仲生。屋內的人並沒有開門而是報了警,警察隨後趕到。一名中年男子開門出來並很快關門,這時一直躲在樓道裡的一名少婦衝了出來,要求男子把門打開,『因為屋裡有第三者』。男子並不開門,『怕她在屋裡鬧,希望到派出所解決。』雙方隨即發生了抓扯,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被帶到了派出所。
昨日上午,這名少婦再次來到小區。有人告訴她,昨日清晨5時許,那名男子打電話給他,在1704接了一名年輕女子出小區。
100萬的離婚約定
少婦名叫郭琳(化名);當時在屋內的是她的丈夫王夏(化名),現經營著一家策劃公司。郭琳曾在網上發表了一篇名為《一個喪盡天良不擇手段拋妻棄子的歪博士××》的博客文章,文中用非常煽情的語言詳細講述了他們夫妻倆曾經很相愛,並且她在丈夫遇到困難時向親戚借錢甚至賣房支持他。後來丈夫在事業上有了起色,卻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還要跟她離婚,導致她現在帶著兒子過著非常艱辛的生活。該文在網上引起了不少網友的關注,很多網友跟帖譴責王夏。
這起原本普通的離婚,因為一份協議變得特殊起來。2008年8月23日,郭琳夫妻簽訂了一份約定:『如果再發生婚外情和提出離婚,就賠償郭琳人民幣一百萬元。』私家偵探稱,他們曾拍到王夏與另外一名女子挽手看電影的照片。
『現在這個時代,勾肩搭背都是很正常的事情。』王夏對記者稱,妻子叫私家偵探調查他的行為讓他覺得很憤怒。他承認自己之前有過一段婚外情,因為夫妻倆結婚後經常打鬧,妻子性格很偏執。婚外情被妻子發現後,考慮到家庭的穩定和娃娃的以後,不想再和妻子鬧下去,自己也想收心好好過日子,於是簽訂了那份約定。後來因為妻子不善待他的父母讓他很傷心,於是打消了他繼續和妻子過下去的信心。但王夏否認了自己現在有婚外情:『自己寫的約定,自己肯定知道後果,絕不可能在離婚前搞這些。』
『忠誠約定』有爭議
四川致高律師事務所律師文多多認為,如果私家偵探是通過正常手段所獲取的兩人在公共場合親昵的照片,可以成為證據。但在訴訟過程中,能否被法院最終認定還取決於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法官的判斷。
文律師認為,若夫妻之間的『忠誠協議』是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訂的,系夫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同時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則應認定為合法有效。但是在訴訟過程中,協議是否有效,以及這樣龐大的賠償金額能否被全部支持,還是有賴於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法官依據雙方證據所做出的最終判定。
成都金牌律師、四方達律師事務所律師侯盛認為:對於夫妻忠誠約定引發的賠償案業界存在一定爭議,也出現過不同判決:2002年上海某法院審理了我國首例因婚外情而引發的『夫妻不忠賠償案』,一審法院支持了夫妻忠誠協議的約定,判令違反約定的男方支付賠償金,但上海市高院並沒有支持該協議。2007年8月27日,河南某法院也審理了類似案件,一審判決不忠的男方賠償,但不是從夫妻忠誠約定的角度,而是從女方精神損害的角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