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持刀刺死杭州優秀協警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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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杭州市民關注的優秀協警金曉軍被刺一案有了結果,被告人陳紹益27日一審被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經庭審查明,2009年3月31日13時許,被告人陳紹益攜帶尖刀伙同姜迅(另案處理)在杭州市西湖區三墩路附近路段,以『丟錢撿錢』的方法對路人黃某進行盜竊、詐騙的違法犯罪活動。跟蹤而來的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區分局三墩派出所協警隊員金曉軍見狀即上前將陳、姜二人捕獲,陳紹益掙紮後逃脫。
此時,三墩派出所另一協警隊員駱杭飛趕到並制服姜迅,金曉軍隨即追趕陳紹益。當追趕至天陽美林灣小區南區林境苑1幢南側綠化帶時,金曉軍拿出手銬欲實施抓捕,陳紹益持刀拒捕,並猛刺金曉軍胸、腹部後逃離現場。經鑒定,金曉軍系胸部遭單面刃銳器刺戳致左肺下葉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
杭州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紹益在以『丟錢撿錢』手段實施盜竊、詐騙的違法犯罪活動被巡邏的公安機關協警金曉軍等人發現之時,為抗拒抓捕,竟持刀捅死金曉軍,其行為構成搶劫罪。被告人陳紹益被追捕中,在金曉軍已拿出手銬間接表明身份的情況下,仍然持刀捅刺金曉軍的胸腹,致其死亡,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依法應予嚴懲。
法院判決,被告人陳紹益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作者:裘立華 來源:新華網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