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錘殺女友後自殺未遂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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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友經常和陌生男子發短信通電話,癡心男梁志活就活活將女友錘殺致死,並吃下滅鼠藥企圖自殺。昨天,佛山中院對8名犯有殺人、搶劫、販毒的被告人進行公開宣判,自殺未遂的梁志活被判處死緩。此外,本報曾報道的癌癥病人為籌藥費販毒案也有了一審結果,黃發莊及黃翁強叔侄分獲死緩和無期徒刑。
情殺:女友要分手遭男友錘殺
今年29歲的梁志活,是廣西賀州市人,中專文化。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梁志活與被害人李某是男女朋友關系。2009年2月,梁志活發現李某經常和一男子發短信和通電話,於是懷疑李某喜歡他人,兩人因此多次發生爭吵。
今年3月7日中午12時許,梁志活事先准備好一把鐵錘、一把水果刀和一瓶滅鼠藥,打算和李某談過後仍不能令她回心轉意的話,就先殺李某然後自殺。當天下午,梁志活找到了李某,兩人當晚住在南海黃岐沙溪小學旁一巷的一出租屋內。次日凌晨3時許,梁志活叫醒李某問是否願意和他在一起,遭到拒絕後,梁志活拿出鐵錘猛打李某的頭部數下,並用水果刀捅刺李某的臉部和頸部數刀,李某當場死亡。
接著,梁志活喝下滅鼠藥,但又後悔殺死女友,於是報警,後被當場抓獲。
法院:主動報警酌情從輕處罰
經法醫鑒定,李某系鈍器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梁志活的犯罪事實,有其供述及辯解,證人黃某柱等人的證言,物證、書證,現場勘查筆錄,鑒定結論,視聽資料等證據證實。
作者:劉藝明 陳笑塵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編輯:雷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