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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老賴』可被強行限制出境並公開曝光
2009年10月08日 08:07:03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新華網杭州10月7日電 針對當前『執行難』問題,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近日決定加強全省法院民事執行工作,可以通過公布被執行人信息、限制出境等措施加大懲戒力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體現了國家的意志,具有國家法律的權威。但是近年來,浙江省民事生效裁判的自動履行率偏低,70%的案件要進入執行程序;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中,70%需要強制執行。而且被執行人拖延、抗拒執行等現象則日益增多,依靠法院自身加大執行工作力度,難以有效化解執行難。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指出,公安機關要按照有關規定協助法院查找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及時收押被司法拘留人員。根據法院依法出具的文書,有關部門須停止辦理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出境手續或限制其出境。對衝擊執行現場,圍攻、毆打執行人員,毀壞執行裝備等暴力抗拒執行事件,公安機關迅速出警,依法處置。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要加強協調配合,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法院可以依法在征信系統記錄或者通過媒體公布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信息。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積極協助法院的執行工作,防止被執行人隱匿、轉移財產。對被執行人的融資、投資、經營、置產等活動,要依法采取相應的制約措施,促使其自動履行。

作者:岳德亮    來源:新華網  編輯: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