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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危險關頭,江俊傑一直都是衝鋒在前。多年的基層一線公安工作經歷,鑄就了江俊傑同志臨危不懼、英勇善戰、用我必勝、出手必贏的英雄本色。綜合專案行動隊經手的都是重特大刑事案件,面對的大多是窮凶極惡、持槍持械的歹徒,江俊傑從不退縮,在告誡同事注意安全的同時,自己始終身先士卒,衝鋒在前,以過硬的警務技能戰術將犯罪嫌疑人一一制服。2006年,在流沙趙厝寮村執行抓捕的行動中,到達嫌疑人藏身地時,江俊傑踹開木門時把門板都踹破了,腳伸進門板被紮傷,但他強忍劇痛,迅速衝進屋裡將嫌疑人制服。2008年春節期間,普寧市洪陽轄區發生多起持槍搶劫案件。江俊傑帶領民警連續多天在發案路段排查伏擊,使一個搶劫團伙逐步浮出水面。3月11日6時30分,江俊傑帶領民警快速出擊,在流沙南一出租屋組織圍捕。江俊傑同志一馬當先,一腳踹開木門,衝進屋內,與民警一起將該團伙4名成員一舉抓獲,現場繳獲作案工具土制大獵槍2支、子彈7發,審查破獲該團伙在普寧市洪陽鎮、赤崗鎮、揭東縣白塔鎮、揭西縣棉湖鎮等地持槍搶劫作案19宗的犯罪事實。
在榮譽面前,江俊傑從來都是一讓再讓。綜合專案行動隊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幾乎每一宗大要案件的偵破都會有他們的關鍵作用,因此立功受獎的機會相對較多。江俊傑是個淡泊名利、為人低調、甘當無名英雄的人,為自己想得很少,為別人想得很多,每一次評功評獎,他都把機會和名額讓給其他同事。擔任副隊長、隊長之後,更是堅決把自己劃在評功評獎范圍之外,並常常強調:『成績是大家共同拼出來的,不是哪一個人的功勞,榮譽應該留給民警。』『作為行動隊隊長,在經濟上、物質上無法給民警以關照,在榮譽上應該多給予爭取,精神上多給予激勵。』行動隊成立5年來,共有15人次立個人三等功,但沒有一次屬於江俊傑,始終在偵查第一線出生入死的他唯一立過的一次三等功是被抽調參加省廳專項比武時表現突出,揭陽市局指定給他記功的,民警們都說他是一個『沒有勛章的功臣』。
江俊傑鐵骨錚錚,卻更有一顆扶危助困,樂於奉獻的愛心。
有一天凌晨3時許,同事劉春財的父親患了急性腸胃炎,他馬上開車將其送到醫院治療,並直守到天亮,看到老人平安纔離開;又一次,另一位同事王偉波的母親需要做腫瘤切除手術,他主動幫助聯系廣州醫院,緊縮自已家庭開支擠出2000元資助醫療費,並多次詢問病情,直至其康復出院;這些樂善好施之舉,都是他犧牲後纔被組織和同事『挖掘』出來得知的。生活在一個並不富裕家庭的他每年都到普寧市洪陽鎮義務善社捐錢贈藥,有時400元、有時600元;他還省吃儉用,多次到一些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給他們送錢送物;多年來,每逢單位或社會開展捐款獻愛心活動,他都積極參加……
英雄逝世,引起了各級領導的高度關注,廣東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梁偉發批示:『……認真總結該同志事跡上報表彰宣傳。』揭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弘平批示:『江俊傑同志是感恩奉獻的楷模,是我們人民公安的光榮和驕傲……』普寧市委書記杜小洋批示:『……江俊傑同志帶病戰斗以身殉職的英雄事跡,催人淚下、令人敬佩。這就是普寧人民的好兒子、這就是保衛普寧安寧的堅強衛士……』。普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王少鴻悲痛地說,『江俊傑的犧牲,使普寧人民失去了一個好兒子,普寧警察失去了一個好弟兄,我失去了一員愛將、一員猛將!我們能做到的,是懷念我們的戰友,用他的精神去激勵我們的民警永遠與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10月9日,廣東省公安廳認定江俊傑同志為因公犧牲。10月9日,廣東省公安廳黨委決定向公安部申報,追授江俊傑同志『全國公安戰線二級英雄模范』榮譽稱號,並號召全省公安民警向江俊傑同志學習。揭陽市公安局作出決定,號召全市公安民警向江俊傑同志學習。普寧市委、市政府作出決定,號召全市人民向江俊傑同志學習。(張選賢李俊龍高炎輝侯偉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