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平安播報 地市動態 見義勇為 反腐直擊 政法綜治 警方傳真 平安創建 政法文化 公告發布 訴訟指南 信息公開
精彩專題 檢察風雲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龍江律師 以案說法 護航龍江 圖片精選 視頻在線 最新稿件
   
站內檢索    
北京晚報:治理醉駕不宜簡單依靠連坐
2009年10月13日 09:43:59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10月11日的廣州日報報道,今後醉酒駕車也許將適用刑法,乘客乘坐醉酒司機駕駛的機動車或將受到處罰。公安部近日給全國交管部門下發《關於修改酒後駕駛有關法律規定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擬將醉酒駕車等行為納入刑法處罰范圍,並首次提出『與醉駕司機同乘一車的乘客也應進行處罰』的內容。具體說來,目前看,大抵就是『規定對酒後駕駛不勸阻、不制止的同乘者設定罰款處罰』。

  這可真是名副其實的『連坐』了。株連之法,古已有之,也算是『國粹』。到明永樂靖難的時候,發指到了『誅十族』的地步。後來新社會新法制,自然要摒棄此類糟粕。但是,這種思路卻時不時仍會冒頭。對於治理醉駕來說,乘客誠然有道義上的責任。但交通管理部門卻不能把本該自己承擔的職責,以罰款為跳板轉移到乘客的頭上。否則,防范違法行為成了乘客,乃至酒店的責任,真正的交通管理者只要事後收錢、請功即可。管理,不是只有罰款一條路,更不是只有連坐一種法子。

  我們非常理解有關部門治理酒駕的迫切心情,我們也高舉雙手贊成各種合理合法的措施出臺。但,乘客『連坐』的制度似並非解決這一痼疾的釜底抽薪之策。就目前現實綜合考慮,乘客是否對酒後駕駛的司機進行了勸阻和制止,這是很難查證的。在杭州飆車案中,有錄像有目擊證人有權威檢測機構,尚且鬧到了需要驗明正身的地步。據此不難想見,如果此例實施,日後每輛車必也都要配備某種黑匣,同期錄音乃至同步錄像來為乘客作證。否則,司機乘客執法者,三方各執一詞,再加上某些不厚道的『釣魚式執法』,相當能夠混淆視聽。雖然只是罰款不是坐牢,但屆時口水戰打響,同陷紛爭不休之局。不用再乾別的,僅做證據鑒定一事,有司將無寧日矣。

  進一步說,如果乘客被連坐,那麼賣酒的飯館、商店,生產酒的廠家,乃至種糧食的農民是不是都要負上點責任?又或者,假如醉駕司機是在第三個路口被發現的,那麼此前兩個路口的諸如警察等相關人員自然也不能免責。更不用說,假如是公交車司機、長途車司機、出租車司機酒後駕駛的話——盡管這種情況極少,難道一車的乘客都要交罰款不成?還是今後人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時候,無論怎樣,本著『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個』的精神,上來先對司機進行一下勸阻和制止,並錄音錄像留做憑證,以規避或有的罰款。

  新浪網一位網友建議:可以先買個檢測儀,上車前抽司機血,驗明無誤後再上車,那樣就沒法罰你了。驗血時候最好找和你無利害關系的人作證,並且要買公安部門認定合格的檢測儀,否則證據力不夠。所以,如果真這麼乾的話,大家不妨在此基礎上充分發揮想象,堵上所有的邏輯窟窿,以圖自保。作者:張麗

作者:    來源:中國平安網  編輯:呂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