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村乾部借征地拆遷斂財900多萬元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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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合肥10月18日電(記者程士華)記者從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安徽合肥市廬陽區原藕塘村(現藕塘社區居委會)黨總支書記劉懷寅借城市建設過程中征地拆遷等機會,非法收受請托人賄賂高達900多萬元,為房地產開發公司謀利,近日被當地法院以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涉案贓款予以追繳。
據了解,劉懷寅受賄金額95%以上與其負責的征地拆遷項目工程有關,其中一些工程項目因不合規格造成村民多次上訪。
法院審理查明,劉懷寅在協助政府經營管理土地及管理土地補償費等行政事務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計人民幣910多萬元、美元3萬元,為合肥市城建房地產開發公司、浙江祥源投資集團公司、安徽金宇房地產開發公司等多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征地、土地補償費的繳納等方面謀取利益,構成受賄罪。此外,劉懷寅還利用管理村集體事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人民幣17萬多元以及美元1000元、日元20萬元,其行為又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懷寅在被檢舉接受調查時,如實供述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大部分犯罪事實,應酌情從輕處罰;劉懷寅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作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的事實,應以自首論,可減輕處罰;案發後,劉懷寅及親屬退繳全部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認為,劉懷寅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並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作者: 來源:中國平安網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