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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女』事件亟待法律『亮劍』
2009年10月20日 10:14:43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艾滋女』閆德利曝光兩百多個嫖客電話號碼事件有新進展。18日,閆德利從北京返回保定容城,當地疾控部門為閆德利做了體檢。初檢結果顯示,閆德利無艾滋病。(10月19日《新聞晚報》)

  如果正如博文所稱,閆德利確為『艾滋女』且向多人賣淫,其行為無疑將涉嫌構成傳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而進行賣淫,其行為符合傳播性病罪的構成要件。但目前,閆德利患艾滋病這個最大的謊言已經不攻自破。鑒於該事件已演變成公共事件,公安司法機關有必要介入該案,徹查事情真相。

  首先,這起事件的『推手』可能因誣陷或惡搞他人,捏造並散布足以敗壞閆德利與家人名譽的事實且情節嚴重,因而涉嫌誹謗罪。這屬於自訴范圍,閆德利及其他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其次,事件『推手』編造虛假信息,導致了公眾產生恐慌心理,影響了社會秩序,這個信息屬恐怖信息,其行為也就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

  刑訴法規定,對已發生的犯罪行為,公安司法機關應正確、及時地作出立案決定。不失時機地開展偵查或調查活動,可以及時揭露、證實和懲罰犯罪,有效同犯罪分子作斗爭。同時,正確、及時立案,是對犯罪行為的受害者控告犯罪的正義要求的支持,是對他們合法權益的有力保護。『艾滋女』事件顯然具備了決定刑事案件成立、開始進行刑事追究所必須具備的法定條件。公安司法機關應主動依法履行職權,盡快厘清『艾滋女』事件真相。

作者:王威    來源:中國平安網  編輯:呂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