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紅頭文件"現低級錯誤 文件還未出生居然已實施
|
|
政府的規范性文件就是老百姓俗稱的紅頭文件,在老百姓的眼裡可是很神聖的。但甘肅省隴南市的一『紅頭文件』卻出現了這樣一個低級錯誤:發布時間是2009年4月13日,文中卻規定:『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這份近日被甘肅省政府法制辦叫停的『紅頭文件』為《隴南市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省政府法制辦在對隴南市政府報送的『管理辦法』審查時發現,『管理辦法』的發布時間為2009年4月13日,而第三十三條中規定,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紅頭文件』未『出生』就已開始實施?省政府法制辦經過了解得知,原來屬於行文差錯。『出現了實施時間在前,發布時間在後的情況,極不嚴肅,嚴重影響了文件實施的效果,應當予以糾正。』省政府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說。
同時,『管理辦法』還存在未標注文件實施的有效期限、違反《甘肅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授權隴南市財政局行使文件解釋權等問題。
甘肅省政府法制辦備案審查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群眾若發現各地出臺的規范性文件有問題,可以向各級政府法制部門進行舉報。
作者:周文馨 來源:中國平安網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