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長『失蹤』百餘天被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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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長『失蹤』百餘天 公安局將其辭退
湖北陽新縣公安局陶港派出所原副所長張某,請假期滿後,『玩失蹤』100多天不歸單位。昨日,陽新縣公安局作出決定,正式辭退張某。
今年6月19日,陽新縣公安局陶港派出所副所長張某請3天事假稱『去上海看望妹妹』。但一直到9月底,張某也未回派出所上班。期間,陽新縣公安局多方尋找張某均未果。13日,陽新縣公安局在報紙刊登啟事,敦促其回單位接受處理。當晚,張某與該局分管領導見面,該領導敦促其盡快回單位,但張某仍拒不回單位。15日,該局依據《公務員法》有關規定,對張某作出辭退決定。此前,陽新縣公安局紀委已組成專班對張某進行調查,暫未發現其有賭博欠債等問題。張某請假外出不歸的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陽新縣公安局表示,張某身為公安民警,不遵守組織紀律,長時間超假不歸,在社會上和公安機關內部造成不良影響。該局不護短、不姑息遷就,嚴格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嚴肅處理。同時,決定舉一反三,在全縣公安機關開展教育整頓活動。綜合
作者: 來源:揚子晚報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