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與智障女子同居致其懷孕犯強奸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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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合肥11月2日電 (記者程士華)記者2日從安徽省濉溪縣人民法院獲悉,一男子把途中偶遇的智障女子帶回家同居,並致使對方懷孕。近日,該男子被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被告人李某現年45歲,單身,濉溪縣百善鎮人。濉溪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9月,被告人李某前往百善鎮信用社領取糧食補貼款,途中看到一名智障女子郭某在路邊站著,便上前與郭某交談。隨後,被告人李某把受害人帶回家中,與受害人開始同居生活。2009年5月,受害人丈夫經多方尋找,得知郭某下落,並到公安機關報案。案發時,受害人郭某已懷孕約有8個月時間。經安徽省宿州市有關單位鑒定,受害人系精神發育遲滯、無性防衛能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明知受害人是精神病患者,還與受害人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經構成強奸罪。鑒於被告人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以及本案實際情況,法院遂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作者: 來源:中國平安網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