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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者對群租一族應少些整治 多些關懷
2009年11月04日 09:59:04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城市管理者對群租是又懮又急,多番整治取締,收效也有,但似乎不大

  □業主對群租是又厭又煩,與陌生人為鄰,心裡不踏實,也不安全

  □租客對群租是又愁又氣,收入不高只好群租,但卻招來眾人的白眼

  群租,是一個無奈的話題。但不可否認,群租已成為眼下很多大中城市的一大社會現象,並且有愈演愈烈之勢。他們該何去何從,已經成為很多人關心的問題。

  一些城市管理者對它的態度非常明確,就是整治取締。從近年來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行動來看,一些地方對群租是一片喊打之聲,有的地方出重拳,掀起了聲勢浩大的群租專項整治行動,有的地方還成立了『群租整治小組』,專門負責此項工作,更有地方出臺規定『人均建築面積不得低於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不低於7平方米』,希望以此來阻止群租……

  毋庸諱言,群租使得小區居住人口變得密集,增加了公共設施的使用頻率,影響了小區的居住環境,對周圍鄰居的生活也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有時還存在治安隱患。

  但是,面對群租我們是否就應該異口同聲地『喊打』?一些地方的整治之策是否真能奏效?

  整治行動雖然讓租客們離開了原來的住所,但是他們不會因此就買得起房子,也不會因此就有錢去住那些超過10平方米的空間,他們只能是轉戰它處,繼續原來的生活。

  那些人均居住面積不能低於10平方米的規定更是荒謬。姑且不論這樣的限制是否合法,也姑且不論10或者7甚至5平方米這個數字是否科學,單就有關部門想通過如此簡單的方法就能阻止群租,是不現實的。面對各城市那高得需要仰望的房價,一些低收入者對有個棲身之所已經有些吃力,不低於10平方米簡直就是強人所難。

  平心而論,絕大多數群租的人並不是什麼不良分子,他們中的大多數是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外地來此打工之人,他們大多都有正當的職業,正常的作息,只是因為收入低,他們纔被迫租住在一起,被迫群租。如果有能力租住1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相信沒有人願意和別人擠在一起住。

  其實,不少人都是從無房到有房,從租住別人的房子到擁有自己的房子的。即使那些有自己房子的人,也並不見得住得多麼寬裕,至今一大家子擠在一個弄堂或者筒子樓裡的也大有人在,人均不足10平方米的也不乏其人。但有關部門卻對此視而不見,單單盯上了租房的人。為什麼我們現在有人一提起群租就滿臉不屑?個中原因值得深思,也應該讓很多人反省。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住有所居』,這已經成為我國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重要目標。讓人們住有其所,這是黨中央為人民謀福祉做出的重要部署。地方各級政府應該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和部署,努力提供滿足不同收入人群需要的住房和住所,而不是一味蠻橫地整治取締群租。

  一些城市可以高調地去建設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甚至農民工公寓,但卻容不下群租人群的存在,的確令人不解。更令人不解的是,正是由於一些地方政府提供的社會公共產品不夠,纔使得大家不得不去群租、合租。面對群租現象,一些地方政府簡單粗暴地去『堵』,去『禁』,這其實是一種惰政表現,最終也不可能會有什麼實質的效果。

  由於收入不平衡的存在,必然會有大量低收入群體的存在,他們中很多人買不起房,甚至租不起房,政府面對這種社會現實,更應該去『疏』,去『導』,更應該去考慮這部分群體的實際情況,從他們的現實需求出發,解決他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居住問題。

  而對他們的無奈,應該多些關懷,少些白眼,因為他們租的不僅是房子,而且也是改變生存命運的契機。

作者:    來源:中國平安網  編輯:呂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