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籍青年殺人後不堪壓力鄭州自首
|
|
中新網鄭州11月16日電(記者關濤馬艷梅通訊員李鎮屹) 日前,在鄭州市火車站南出站口救助站旁邊,一名戴紅帽子的男子正蹲地上哭泣。男子的反常舉動引起了在此執勤民警的注意。
鄭州市特巡警三大隊劉洪波、張東曉倆位民警遂上前詢問,該男子看是民警抽泣到:『我給你們說件事,算不算自首?』民警感覺裡面肯定另有隱情,便說:『當然算了,只要你符合自首的條件。』男子聽後說『我殺了人』。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民警立即讓男子坐上警車,把他帶到大隊詢問。
經查詢,該男子姓李,系安徽阜陽人,今年24歲。從2004年開始,李某就一直在浙江臺州打工,閑暇時會出來打漁。1個月前,他借了朋友的一輛摩托車去打漁,結果弄丟了。對方看他可憐,就讓他還1800元,並同意其慢慢還。
在2009年11月10日下午3點,李某打漁回來,朋友又一次催他還錢,並約好了在一個菜市場附近見面。見面後,還沒等李某說話,對方四個人就開始辱罵他為何欠債不還。期間,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李某說他打不過對方,受不了,就掏出了打漁用的水果刀朝對方捅了兩三刀之後逃走。
11月12日早上,他乘火車來鄭州,准備投靠在鄭州開廠的叔叔。但突遇大雪火車晚點,14日凌晨3點纔到鄭州。趕到須水時,發現工廠沒有人。這時,他給臺州的一個好朋友打電話,對方告訴他,他捅的那個人死了,警察正在找他。
聽到這後,他一下子懵了,迷迷茫茫晃到到火車站後很害怕,不知道咋辦就蹲在救助站牆根下哭了起來。遇到民警來問,他纔決定自首。
民警上網一查,發現李某於11日因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已被臺州警方通緝了。民警告訴李某,選擇自首是對的,即可減輕處罰,還可以免於東躲西藏的擔驚受怕。最後,民警將李某移交給了臺州警方。
作者:關濤 馬艷梅 李鎮屹 來源:中新網 編輯:所雙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