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女子不滿強奸案判決當庭扇法官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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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當事人吳某因不滿法院判決結果,在成都中院向她送達二審判決時,竟公然在法庭辱罵、毆打承辦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員,已嚴重擾亂法庭秩序,市中院依法決定對她司法拘留15天,並在當晚將她送交到了拘留所。
今年30多歲的吳某,曾以她前男友對她實施了強奸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而公安機關經依法審查,認為並沒有她所述的犯罪事實,不予立案。此後,吳某又以前男友對她實施了強奸,並造成其患上婦科疾病為由,向龍泉驛區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訴訟,要求被告賠償她醫療費等共計7萬餘元。庭審中,由於吳某不能提出證據證明她所患疾病與前男友有關,一審駁回了她的訴訟請求。之後,吳某又提出上訴,並要求法院二審對其前男友按強奸罪進行處罰。
市中院二審後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了她的上訴,維持原判。
前日,成都市中院依法向吳某送達二審判決。當吳某看到判決結果後,就開始撒野,大鬧法庭,法院工作人員馬上對她進行了安撫和釋疑工作。吳某不但不聽任何解釋,反而辱罵、毆打法院工作人員,並用拳頭擊打書記員的腹部、頸部,還將耳光重重地扇向承辦法官、保安,甚至還當眾脫褲子制造事端,事後還拒絕向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賠禮道歉。
據了解,這名當事人在一審宣判時,就曾當庭撕毀判決書、砸壞法庭設施,因嚴重擾亂法庭秩序被司法拘留10天。
作者:馮璐 陳敏玲 杜雯 來源:騰訊 編輯:所雙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