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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法法警隊長詐騙案件當事人領刑4年半
2009年11月25日 11:02:34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本應維護法律尊嚴的法警隊大隊長竟詐騙案件當事人。經鄭州市金水區檢察院公訴,昨天,金水區法院以犯詐騙罪、受賄罪,判處省高級法院法警隊直屬二支隊一大隊原大隊長孟志超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去年6月以來,孟志超伙同李浩(另案處理)預謀通過幫助當事人協調案件掙錢。二人商定,李浩負責找案件並向當事人要錢,孟志超則負責協調關系。李浩和孟志超向因民事經濟糾紛打官司的當事人張某吹噓,他們能找到辦案法官,幫助張某勝訴,然後分4次以協調關系為由騙取張某現金共1.45萬元。金水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還查實,去年5月,孟志超還以向法官說情為由,向案件當事人黨某索要現金2萬元,孟找到該案承辦法官說情時被當場拒絕,後孟志超退還黨某1萬元。去年8月,孟志超以安排趙某、謝某到省高級法院法警隊工作為由,分別向二人索要8000元、2萬元,後將二人安排到了法警隊。

作者: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編輯:呂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