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海女律師被殺案宣判 殺妻分屍凶手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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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發生在2008年3月16日的『北海女律師被殺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殘害律師妻子的被告人萬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萬誠於2007年2月與在北海市一律師事務所工作的妻子崔某結婚。2008年3月16日凌晨,被告人萬誠在家中與妻子崔某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盛怒之下,被告人萬誠動了殺機,其用枕頭捂壓崔某面部,致崔某機械性窒息死亡。被告人萬誠為了滅跡,將妻子的屍體移至衛生間,用菜刀將屍體進行肢解並分袋包裝。當天上午,被告人萬誠驅車數百公裡,從北海將屍體拉到桂林市臨桂縣兩江鎮大坪土嶺公路附近分兩處進行掩埋。案發後,被告人萬誠帶領公安人員找到被害人的屍體軀乾。
廣西區高級人民法院於今年5月22日,指定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審理該案。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萬誠無視國法,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萬誠犯故意殺人罪罪名成立。被告人萬誠殺死被害人崔某後,將被害人的頭顱和左臂肢解,造成被害人至今屍首不全。其犯罪的行為性質極其惡劣,犯罪情節和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被告人萬誠歸案後雖能如實供述自已的罪行,但因其罪行極其嚴重,同時也未能得到被害人親屬的諒解。故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提出請求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法院不予采納。遂依法做出前述判決。
作者:岑松鍔 黃煜 來源:中新網 編輯:所雙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