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網戀不成捅死南京女高中生 一審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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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南京12月8日電(記者王國安)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8日對『6·22血案』作出判決,因網戀不成而捅死南京高中女生的貴州男青年於昌紅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共計人民幣38.7287萬元。
今年6月22日下午5點多,南京玄武區太平門街某食品店內發生一起血案,一名持刀男青年將一位女高中生捅了十幾刀並劫持為人質。接報趕到現場的南京警方在與劫犯僵持了約一個小時後,特警果斷開槍擊傷劫犯並將其擒獲。但被捅女生由於失血過多不幸死亡。
據警方調查,犯罪嫌疑人於昌紅系貴州人,今年21歲。被害女孩房某系南京某中學高一女生。兩人通過網上結識,後確立『戀愛關系』。血案因兩人關系破裂而引發。
南京中級法院經過審理認定,被告人於昌紅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作者:王國安 來源:中新網 編輯:所雙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