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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程來北京遺棄孩子 未婚媽媽最終投案
2010年01月13日 15:35:03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一名26歲打工女子,因生活糜爛生下了父親身份不明的孩子。由於經濟和精神的雙重壓力,她狠心將孩子遺棄。事後後悔的她主動投案自首,並在公安機關的幫助下找回了小孩。昨天,北京朝陽檢察院對涉嫌犯有遺棄罪的女子王霞(化名)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王霞是一名26歲的河南女孩,在東莞幫人賣服裝維持生計。一次工作失誤被老板扣了工資後,心情郁悶的她和幾個女孩到夜總會跳舞發泄,喝醉酒後迷迷糊糊中和一名男子回了家。此後經常出入夜店的她又與幾名陌生男子發生過性關系。2009年初,王霞意外發現自己已經懷孕5個多月,但她並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

  5月23日,王霞在深圳產下一名女嬰,成為未婚媽媽。當王霞發現孩子的胳膊和腿總伸不直,可能有殘疾時,她下定決心要扔掉孩子。6月25日,王霞坐火車來到北京,當天晚上10點多,抱著孩子來到了朝陽區亮馬河南路,把孩子丟棄在路邊的長椅上。從此路過的楊女士聽到嬰兒的哭聲後迅速報警。躲在角落裡的王霞看到警車把孩子帶走,失魂落魄地離開。

  之後,王霞追悔莫及。8月3日,選擇到派出所自首。幾天後,通過警方的聯系,王霞終於從福利院找回了孩子。

  該案後被移送至朝陽區檢察院。檢察官侯愛文了解案情後,多次批評教育,幫助王霞認識到了遺棄行為的性質,同時激勵她鼓起勇氣和信心,堅強地面對生活。經過審查,檢察院認為,根據法律規定,遺棄行為除需具備構成要件外,還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纔構成犯罪。本案中王霞因無法辨明嬰兒父親,自身未婚又沒有撫養能力將嬰兒遺棄。遺棄行為沒有給嬰兒健康帶來影響,且王霞保證今後全心全意撫養孩子。最終朝陽檢察院決定,對王霞作不起訴處理。 (記者張蕾通訊員高雪松)

作者: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呂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