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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官員貪公款給女兒海外購房 庭審中稱沒能力退贓
2015年07月01日 14:08:54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債主要賬導致案發

  法院審理查明,張久振任職門頭溝旅游局局長期間曾提出,通過積極申請市局專項和區財政資金及相關單位對旅游產業發展的資金,加大對景區及鎮村旅游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

  為了實現這些目標,張久振在任期間多次以旅游局經費缺口為由,找其他企業或個人借款,但又遲遲沒有歸還。2012年,其從旅游局局長的崗位調任區政協任職,很多債權人開始向旅游局和區委區政府寫信索要旅游局的欠款。最終,區委不得不於2013年成立清算小組,用來梳理並清償張久振在任期間旅游局對外欠下的債務。

  直到此時,張久振還不忘從中撈油水,叮囑其中一名債主“多列一些項目,多拿點錢”。而清算組在替其償還上述債務的過程中,也發現了張久振涉嫌犯罪的線索。

  借錢公司連帶賠償

  庭審中,張久振稱自己“借來”的錢中,有170萬匯給了在加拿大讀書的女兒,供其在加拿大購置了一套30多平方米的房產,而另有30萬也被他佔有。法庭上公訴人詢問張久振能否償還貪污所得,張久振稱“想退贓,但沒有能力”,自己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一中院審理查明,張久振在經辦案機關電話通知到案後,如實供述組織已掌握的其涉嫌貪污犯罪的部分事實,其揭發檢舉他人違紀,經查證均不屬實,故不符合自首的成立要件。法院認為,張久振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罪。鑒於其到案後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部分贓款被追繳,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一中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張久振有期徒刑15年,責令其退賠450萬元,其中210萬與北京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發還北京市門頭溝區旅游發展委員會。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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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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