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事實詐騙錢財 同江一男子獲刑
|
|
黑龍江省同江市男子侯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人民幣5萬元。日前,撫遠市人民法院對侯某某詐騙罪案進行宣判,被告人侯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春,被告人侯某某種地需要用錢,便聯系找人幫忙借錢。3月14日上午,侯某某通過楊某的介紹下,使用偽造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作抵押,在被害人宋某處騙取人民幣3萬元。3月14日下午,侯某某通過楊某的介紹下,使用偽造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在被害人李某處騙取人民幣2萬元。侯某騙取的5萬元借款到期後,被害人宋某、李某多次向侯某催要借款,侯某均以沒有錢為由拒絕償還。2016年3月至6月,侯某去俄羅斯打工且未告知被害人宋某、李某。
2016年6月10日,侯某入境時在同江口岸被同江邊防檢查站執勤人員抓獲。
庭審後,侯某某家屬分別對被害人宋某、李某進行了賠償,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侯某某以非法佔用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侯某某自願認罪,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公訴機關指控成立,公訴意見予以支持。鑒於侯某某自願認罪,積極退賠並與被害人達成刑事諒解,酌情從輕處罰,可宣告緩刑。依照《刑法》相關規定,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作者:王艷鳳 來源: 編輯: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