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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報3月19日訊 上周日,生活報報道了我省刑偵專家李雪飛用測謊儀測謊的『讀心秘事』。今天,記者帶您走近另一位刑事技術人員——哈市公安局南崗分局刑事技術大隊高級文檢工程師劉春梅,看她如何用小小的馬蹄鏡,在平淡無奇的紙條中尋找破案線索,在一撇一捺的筆畫中探尋案情背後隱藏的蛛絲馬跡。

馬蹄鏡當『幫手』文字物證裡揪真凶
1998年,23歲的劉春梅從中國刑警學院文檢專業畢業,分配到南崗公安分局從事文檢工作,一乾就是19年。一張平淡無奇的紙條,一句再簡單不過的留言,一些紙上留下的字跡壓痕……在劉春梅眼中都可能藏著破案線索。
『文檢,就是對案件所涉及的文字等進行檢驗鑒定。』劉春梅說,這是一個很大的范圍,只要與案件和訴訟有關的文件都需要鑒定和檢驗,主要是利用漢字簽名的形體、結構、筆順和運筆方式進行比對,從中找出可疑之處,為案件偵破提供幫助。『如今,文字鑒定越來越重要,比如說冒領存折、詐騙案、經濟案件等,其中涉及到的合同簽名、借條以及與案件定性有關的紙張、字跡、印章等都需要用到文檢。』劉春梅說。
只要有大案發生,劉春梅就必須和法醫、痕檢人員等同事一起去現場,翻看現場遺留的書本、字條、留言、賬本等,甚至還要搜索遺體上的文字物證,把那些可用的『證據樣本』都提取回來,再逐一檢驗。『真相就在現場!犯罪現場不可能沒有證據!』劉春梅說,用來做鑒定的文字就是樣本,她需要確定它是不是正常的書寫筆跡,如果不是正常筆跡,用的是什麼偽裝手段。碰到一些叫不准的樣本,劉春梅就會拿出她最愛的『寶貝』馬蹄鏡,這是刑事技術人員常用的一種顯微鏡,借助它可以將樣本放大8至12倍,然後每一個字逐一識別,結果很快就出來了。除了文檢,痕跡檢驗時也常用到它。
一個姓名簽字確定嫌疑人參與販毒
作為文檢高級工程師,劉春梅接觸了上千起各類案件,理論加實踐,使讓她練就了一雙『火眼金睛』。
不久前,禁毒大隊抓獲一名郵寄毒品的犯罪嫌疑人,人雖然抓到了,但是他拒不承認郵寄了包裹,案件一時無法定性。偵查員拿著兩張快遞包裹單找到劉春梅,請求鑒定。劉春梅說:『這個案子的涉案金額比較大,他是不會承認的。而且,如果取案後書寫樣本,他一定會進行偽裝,可取平時的書寫樣本又取不到。』采不到樣本就無法鑒定,怎麼辦?劉春梅靈機一動,翻出了犯罪嫌疑人之前偶然留下的一個簽名,將他的姓名簽字作為樣本檢驗。用馬蹄鏡放大後,劉春梅認定這就是同一個人所寫。出了鑒定書之後,這就可以作為直接證據指認他販毒了。
劉春梅告訴記者,一個人的字跡成形之後便形成了一種書寫習慣,從而形成一種獨一無二的筆跡,這正是鑒定的基礎。但是,同時,一個人的每次簽名又不可能完全一樣,在一定范圍內存在變化。如果一個簽名與另一個簽名完全一樣,甚至可以重疊,那這個簽名肯定是偽造的。『曾經有一名從事財務工作的年輕女孩,模仿公司法人代表和財務主管簽名,挪用200多萬資金,全都用來買名牌衣服和包包了。兩位領導的簽名她模仿得很像,肉眼觀察幾乎可以重疊,但在筆畫輕重和書寫速度上還是有很大不同的。』劉春梅舉例說。
凶案現場一張字條指引警方鎖定嫌犯
除了作為案件證據,文字具有和指紋一樣的唯一性。劉春梅告訴記者,破譯了它,也能幫警方指引偵查方向,確定誰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她記得,有一年冬天,一位老婦人在家中遇害,屋內現場被故意破壞,但是窗戶玻璃上貼著一張半個手掌大小的字條,上面只有廖廖十幾個字:『諸位,因急事去長春三個月。』劉春梅拿過字條一看,『這肯定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而且還是做了偽裝的。』當時,辦案民警確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和被害老人近期有頻繁接觸的人,劉春梅讓這三個人每人都寫一些字,發現其中一個樣本和那張紙條的書寫習慣很接近。『這個人的書寫字跡跟現場留有的字條書寫水平沒有大的差異,各個字的筆順也都差不多,可以確定是同一人所寫。不出所料,幾個小時後他就承認了犯罪事實。』劉春梅說。
原來,真凶是遇害老人女兒的男朋友張清(化名),案發前他聽女友說母親發財了,便想圖財害命。案發後,張清把老人的褲子脫掉一半,偽裝成奸殺的模樣,為了不讓其他人很快發現老人遇害,還特意在窗戶上留下那張紙條。張清對辦案民警說,當劉春梅讓他寫字的時候,他的心理防線就已經崩潰了,沒想到自己最後竟然『栽』在了這張字條上。
剝下『文字偽裝』揭開恐嚇信背後真相
劉春梅曾經文檢過一封恐嚇信,信的內容大致是讓有競爭的對方公司在規定時間內馬上消失。劉春梅說,它的偽裝手段挺特殊的,大部分是用左手寫的。當時,警方已初步確定一個犯罪嫌疑人,只是苦於沒有證據。『我直接讓他左手右手各寫了一份檢材,內容都是差不多的,他左手的檢材和那封恐嚇信裡面幾個字的寫法一模一樣,確定這是他本人所寫後,他的心理防線很快就崩潰了,交代了犯罪事實。』
劉春梅還曾檢驗過一封來自『黑龍幫』的敲詐信,信裡稱要鄧老板准備2萬塊錢,不照辦就會有殺身之禍,並讓鄧老板開一張銀行卡,把錢存入後,寫明密碼,再郵寄到指定地點。劉春梅從鄧老板的身邊人入手,采集多份樣本,最後發現這封信是他曾經的員工所寫,而且整件事都是那名員工一人所為,根本沒有什麼『黑龍幫』,之所以用這個名字只是想讓鄧老板相信並害怕而已。『為了迷惑警方,這名犯罪嫌疑人在寫敲詐信時,還故意降低了書寫速度,可是任何的偽裝都逃不過警方的「法眼」。』劉春梅說。
在外人眼裡,劉春梅每天要面對的就是那些枯燥乏味的文字,尤其是近兩年網絡和智能手機的發展,生活中的字跡越來越少,大部分文檢材料都是打印材料,簽名就成了文檢的主要突破口。工作中,每名文檢師都會認真對待鑒定書上的每一個字,因為它可能決定著一個人的榮辱、命運,甚至生死,劉春梅也不例外,『這份工作我挺喜歡的,會堅持走下去,我覺得一旦給偵查員提供了有力的線索、證據,案件告破時我也很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