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平安播報 地市動態 見義勇為 反腐直擊 政法綜治 警方傳真 平安創建 政法文化 公告發布 訴訟指南 信息公開
精彩專題 檢察風雲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龍江律師 以案說法 護航龍江 圖片精選 視頻在線 最新稿件
   
站內檢索    
刑法小課堂 | 『雖然房子是我的,但我沒參與吸毒,這事兒跟我沒關系吧?』
2023年05月06日 09:44:01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刑法小課堂』

  每次100-300秒

  為您講述一個刑法小故事

  『雖然房子是我的

  但我沒參與吸毒

  這事兒跟我沒關系吧?』

  『別人在我的車裡吸毒

  千萬別來找我!』

  真的是這樣嗎?

  一起通過視頻了解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條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准的規定(三)》

  第十一條【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處罰,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

作者: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編輯:郭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