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忙受傷 醫藥費該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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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朋友乾活時,因他人的失誤造成右腳骨折,住院花費1萬多元。朋友在墊付3000元後,便沒了下文。無償幫忙受了傷,醫藥費該誰出?
近日,黑龍江五常市民俞磊(化名)幫朋友高鵬(化名)向鄰村送白菜。在裝白菜期間,由於叉車司機龐健(化名)操作失誤,導致俞磊右腳骨折,住院治療16天,花費醫藥費共計10826元,高鵬墊付3000元。出院後,俞磊多次找到高鵬協商此事未果,俞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高鵬賠償醫藥費10826元。
3月9日,五常市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依法審理。據法官介紹,俞磊在幫助高鵬運送白菜過程中受傷,可以認定高鵬為被幫工人及受益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俞磊的損害,法院酌定高鵬承擔80%的責任,俞磊承擔20%的責任。最終判決:被告高鵬補償原告8660.8元,扣除已墊付的3000元,還應支付原告5660.8元。
作者: 來源:平安哈爾濱 編輯:楊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