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稱因敲錯門遭警察毆打 申訴66次仍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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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仍躺在病床上的宋慶剛。
貴州紫雲縣居民宋慶剛及朋友,因為找人敲錯門後與主人發生爭執,接下來發生了一連串的事件:出警的110民警成為宋慶剛指控的『打人者』;司法鑒定機構鑒定宋慶剛腸破裂構成重傷;公安機關至今承擔著宋慶剛的治療費用;9個月來宋慶剛先後向有關部門申訴66次;貴州省有關領導對此案作出批示;我國法律規定,重傷害為公訴案件,但公安機關至今未予以立案……為此,本報記者就該案進行了多次采訪。
2009年6月9日,紫雲縣公安局政委歐陽貴剛告訴記者:『宋慶剛報案後,我們高度重視,繼續展開深入調查,努力查清宋慶剛被打一事的真相。』
『敲錯門』引發傷害案
2009年5月14日,記者見到宋慶剛說明來意後,他提到2008年9月6日晚上發生的事依然戰栗不已……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責任,還一個公道至今都是他最大的心願。
在此之前的2009年4月23日,記者第一次采訪,說起事發當晚的經過,宋慶剛的朋友陳其明早已爛熟於心:
『2008年9月6日晚上,我和宋慶剛、羅萬紅等人在朋友家吃飯,席間,大家喝了一些米酒。晚上8點30分,醫生羅萬紅因診所有事提前離開。
『9點至9點半之間,我和宋慶剛一起回家,路上我提議去表哥家看看,隨後來到紫雲縣縣城新區宏泰小區E棟2樓。我上前敲門,開門的不是表哥及家人,而是一名陌生女士——吳仕美(事後知該女士姓名)。
『吳仕美見我們敲錯門很生氣地罵了幾句,我倆覺得很難接受便和她吵了起來。爭吵中,吳仕美撥打了報警電話。大約10分鍾左右,在小區保安的陪同下,紫雲縣公安局松山鎮派出所值班民警餘躍與協警員張青趕到了現場處理糾紛。兩人見到我們後不問青紅皂白,抓住宋慶剛就拳打腳踢……』
作者: 來源:人民網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