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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訪中,宋慶剛用顫抖的聲音告訴記者:『陳其明和吳仕美爭吵時,我距離他們大約3米遠,並沒有參與爭吵。大約10分鍾,來了一名民警和一名協警員,沒有進行任何調查,將我摔在地上一通拳打腳踢。陳其明立即上前勸阻,可他們根本不聽……事後我被帶到派出所,一進門便被推到在地,又是一頓暴打……』
第二天,宋慶剛躺在了醫院裡,憔悴的面容令前來看望的親屬幾乎無法相認。經紫雲縣人民醫院診斷,宋慶剛腸破裂並引發腹膜炎。
采訪時,情緒激動的宋慶剛撩起外衣,露出胸口上棍棒般粗的條狀傷痕對記者說:『我是被出警的110民警和協警員毆打致傷的……』
被害人稱『民警打人』
采訪中,宋慶剛一再堅持說自己是被110民警和協警員打傷的。
當時在場的陳其明表示,『我親眼看見110民警對宋慶剛拳打腳踢。而後,民警餘躍和協警員張青,將宋慶剛的雙手反剪,朝派出所走去。宋慶剛被帶走的時候頭被壓得很低,當時他被嚇懵了。』
醫生羅萬紅告訴記者:『當晚10點左右,陳其明突然來到診所,稱宋慶剛被警察打了,叫我去看看。我一進派出所,看到宋慶剛坐在水泥地上,面色發灰,狀態疲憊。當我要為他檢查身體時,一位民警上來制止說,「想乾什麼?不許查看!」』
關於民警出面制止羅萬紅查看宋慶剛身體一事,記者在紫雲縣公安局得到了證實。
羅萬紅說:『派出所給宋慶剛做完筆錄後,通知陳其明。當晚12點左右,宋慶剛和我們一起打出租車離開了派出所。』
據紫雲縣公安局監控資料顯示,出租車到陳其明家門口後,陳其明和宋慶剛下車,兩人在陳家門口停留了近40分鍾,不久宋慶剛便抱著肚子蹲在地上。而後110接警中心接到多次報警電話,民警趕來後發現宋慶剛倒在地上,警方將其送往紫雲縣醫院。
住戶、保安:『沒看見民警打人』
本案宋慶剛、陳其明證明民警打人,其餘的兩位在場人員均對民警打人的說法予以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