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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公安剖析電信詐騙 規范短信市場期待立法
2009年07月09日 09:57:55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通過立法規范短信市場

    於吶洋

    『由於群發器發送短信的范圍極廣,假如一天發送1萬條短信,按0.1%的上當概率計算,就有10人受騙。高成功率、低風險率是信息詐騙頻發的重要原因。』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有關人士對記者說。

    據介紹,目前,從公安機關偵破的案例來看,犯罪嫌疑人多數是采用手機短信群發器實施詐騙的。他們把群發器一端接到電源上,另一端接通手機,被啟動後,群發器就會按照程序自動識別正在使用的手機號碼,然後將這個手機號的最後四位按照從0000到9999的順序逐一撥打,將事先擬好的短信自動發到9999個手機號碼上。群發器成本非常低廉,而騙到的錢財動輒上萬元,有的甚至幾十、上百萬元。可見,低成本、高回報是手機短信詐騙頻發的直接原因,也是此類犯罪在全國迅速蔓延的直接原因。

    5月21日,濟南警方破獲了以欠電話費為名騙取存款的『5·8』特大詐騙案。經審查,犯罪嫌疑人歐某從中獲利百萬餘元。

    6月9日,濟南警方破獲『容維投資公司』特大詐騙案。犯罪嫌疑人沈某供述,自2008年3月以來,以電話形式與全國各地的股民聯系,以幫助投資炒股為名,詐騙資金百萬餘元。

    隨著一系列案件的偵破,濟南警方打擊電信詐騙專項行動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那麼,作為基層的民警,對電信詐騙有著怎樣的體會和思考呢?

    濟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民警王善剛告訴記者,手機短信詐騙是近幾年纔出現的社會性問題,電信條例出臺時還沒有短信這項業務,因此也沒有關於短信服務方面的要求與規定。

    『而且,我國不僅沒有個人資料保護方面的法律,更沒有專門保護網絡中個人資料安全的法律。同時,社會監管漏洞多,給犯罪分子帶來了可乘之機。』王善剛說,比如手機卡、小靈通沒有實行實名制,缺少注冊用戶資料,導致出現無法追查到短信詐騙者的情況,給信息詐騙案件的偵破和打擊帶來諸多不便。

    『手機短信詐騙犯罪不僅影響我國的正常通信秩序,乾擾了群眾的日常經濟交往和社會聯系,而且也給廣大群眾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應該加強立法,通過立法,規范短信市場。』作為一名基層民警,王善剛建議,有關部門應及時修訂完善電信條例;盡快制定網絡信息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確立信息安全的法律原則和基本制度,明確社會各方面保障信息安全的責任和義務,建立科學全面的監管方式與程序,做到預防、控制和打擊相結合,國家、社會和個人權益相協調。同時,應通過立法加強對個人資料的保護,並推行手機實名制,嚴格禁止群發短信廣告,特別要把通過群發信息進行詐騙列入需要嚴厲打擊和取締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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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來源:新華網  編輯: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