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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要求嚴格法律援助經費監管
2009年07月10日 10:56:10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為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對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切實做到法律援助經費專款專用,司法部7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認真執行財政部、司法部印發的《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管理暫行辦法》,使用好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地方法律援助專項資金等各項法援資金,堅決杜絕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通知指出,法律援助經費是政府援助困難群眾的專項經費,加強對此項經費使用的管理監督,是司法行政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保證。近年來,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認真貫徹實施法律援助條例,在法律援助經費緊缺的情況下,合理安排使用資金,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困難群眾服務,樹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財政資金管理的要求,嚴格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依法管理法律援助經費,確保專款專用。要重點加強法律援助辦案經費的管理,不得將法律援助辦案專款用於彌補縣(區)司法局和法律援助機構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的不足。要建立法律援助辦案經費撥付、復核、稽核和單位主管領導審核把關的分工責任制。要實行嚴格的內部稽核制度,建立規范的內部制約和糾錯機制。要加強對法律援助資金使用的控制,嚴格執行各項費用的開支標准和審批權限,財務人員要依法理財,保證賬目真實、完整、規范。

  通知強調,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建立完善的內部監督機制,加強審計監督,加大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力度,暢通監督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紀檢監察部門要把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監督檢查工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法律援助行風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維護資金安全。對經費管理存在的問題,要限期進行整改。屬於違法違紀問題,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乾部和直接責任人員,按照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堅決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作者:    來源:新華網  編輯: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