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平安播報 地市動態 見義勇為 反腐直擊 政法綜治 警方傳真 平安創建 政法文化 公告發布 訴訟指南 信息公開
精彩專題 檢察風雲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龍江律師 以案說法 護航龍江 圖片精選 視頻在線 最新稿件
   
站內檢索    
2009年政法乾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將展開
2009年07月14日 16:08:54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記者從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和教育部獲悉,為培養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纔,加強政法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2009年政法乾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將於近期展開。

  此次試點將重點從部隊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畢業生中選拔優秀人纔,為基層政法機關特別是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縣(市)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培養人纔。

  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次試點的招錄對象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應屆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已退役士兵和擬退役士兵。報考人員應符合招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門規定的相應學歷學位招生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除此之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對於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將安排到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等67所政法院校進行為期2年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培訓和學習,分別按專科、專昇本、第二學士學位、碩士等層次培養,按相關規定合格者,畢業頒發相應高校畢業證書,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授予相應學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補助費用,由國家負擔。

  畢業合格的人員,將嚴格依據定向崗位和培養協議,到定向省區市的縣(市)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工作。試點班學生畢業到定向單位工作,研究生層次的需服務滿5年時間,本科層次的滿7年,專科層次的滿9年,方可進行交流。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人員及畢業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作者:    來源:中國平安網  編輯: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