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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好『淨身出戶』的離婚協議後,男子任文利後悔,隨後將前妻殺害,並將屍體肢解後砌在新居的陽臺上。昨天,這起令人發指的惡性殺人分屍案在市一中院公開宣判。法院判處任文利死刑,並責令其賠償前妻家屬各項經濟損失69萬餘元。
41歲的任文利初中文化,案發前是北京北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西站物業分公司的職工。一同被推上被告席的女子,是他的同事,也是他的現任女友焦萬華。
去年年初,任文利和共同生活10多年的前妻劉某簽訂離婚協議,約定自己淨身出戶,房子歸前妻所有。但沒多久他又後悔了,並決定殺妻奪房。
檢方指控,去年3月5日早7點,兩人13歲的女兒去上學後,任文利在石景山區楊莊北區的住房內將睡覺的前妻勒死,並將屍體肢解成數塊裝在大塑料袋裡。此後,他將這處本應歸屬前妻的房屋迅速賣掉。賣房所得的資金,則被其以現任女友焦萬華的名義,重新在門頭溝區增產路購買了一套房屋。
搬家時,散發著惡臭的大塑料袋引起了搬運工的注意,任文利解釋說是『花肥的臭味』,並囑咐搬運工『小心別弄破了』。
他的女兒回憶,3月5日父母曾經吵過一架,之後就再也沒見過母親,父親還告訴她『別管』。搬家時,任文利還曾當著女兒的面用紅酒把舊房子仔細擦了一遍。
搬到新居後,他和焦萬華買來水泥、沙子,將前妻的屍塊砌在了該房陽臺的水泥臺子裡。
去年3月22日,接到劉某家人的報警後,警方找到任文利了解情況,發現其行為有異。在警方的多次訊問下,任文利最終交代了自己殺害前妻並碎屍的行為。
昨天,法院在判決書中認定,任文利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並碎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判處死刑;焦萬華明知任文利犯罪,仍幫助任文利毀滅證據,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應判處兩年有期徒刑。
現場 前岳母追問『死不死』宣判時,任文利的前岳母親自拄著拐杖來到法庭。老太哭著聽完宣判後,一再向法官確認『是不是(判了他)死刑』。得到法官的肯定回答後,老人趔趄著再度哭倒在陪同家人的身上。
庭審後,任文利表示,他不會上訴。當被問到想不想見孩子時,他低聲說,『我不想見了,我也沒臉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