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開展創建『平安村』和『平安社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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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平安創建工作,確保創建『平安海林』各項任務目標順利實現,黑龍江省海林市於7月14日開展為期兩年的創建『平安村』和『平安社區』活動。
市委、市政府決定通過開展為期兩年的創建『平安村』和『平安社區』活動,使得90%的的村、社區達到『無赴省進京非正常訪、無赴省進京集體訪、無群體性事件、無信訪極端惡性事件』和『重大刑事發案為零、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為零、『法輪功』等邪教案件為零』的『四無』、『三零』目標。為海林市兩年爭創全省平安縣(市),三至五年創建全國平安縣(市)打牢基礎。同時,明確了平安創建工作的具體標准、工作步驟及工作措施,成立了由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為組長的組織機構,確定各鄉鎮(城區)黨委書記是平安創建第一責任人,村(社區)支部(黨委)書記為主要責任人,加強了對創建活動的領導。加大了對平安創建活動的檢查考核力度,對在開展平安創建活動中出現問題的鄉鎮(街道)、村(社區),對其主要領導視情節給予誡勉談話、批評教育和調離崗位等處分;對其單位實行黃牌警告、重點管理和一票否決。『平安村』和『平安社區』由市綜治辦每年組織一次考核,由市平安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市委命名。
作者: 來源:平安龍江網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