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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經適房案』渾水究竟多深
2009年07月14日 16:15:32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12日晚,鄭州市政府發布了對『經濟適用房建成豪華別墅』事件的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依法取消天榮公司『西湖秋韻』小區一期3萬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責令企業停工、依法限期改正,並處違法建設工程總造價5%—10%的罰款:對企業擅自施工行為予以處罰等。這一決定,沒有對事件中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相關規劃、房管、國土等部門做出任何說明。(7月13日新華網)

  在『替誰說話』事件引發全國關注之後許久,涉事別墅依然頂風而建,毫無停下的念頭,其膽識與底氣早就超越一般人預想。由是觀之,今日這份點到為止、甚至是李代桃僵的處罰決定也就不足為怪了。不過,仔細分析一下這份處罰決定,不得不承認,當地職能部門太抬舉開發商了,賦予其想建就建的本領——給人的感覺是一切都是別墅惹的禍,都是開發商犯的錯,與當地政府部門毫無瓜葛。

  童話書看得再多,起碼也知道房子不是想建就建,愛建在哪兒就建在哪兒,開發商還沒有進化成變形金剛,我們自家樓上搭個小陽臺都有眼明手快的執法部門來幫你『清理』,何況是龐然大物般的豪華別墅?既然這別墅出事了,推理下來,結論只有兩個:一者,如果只是讓企業埋單,則說明建房這回事兒與當地規劃、房管、國土等部門無任何關聯,無權,自然無須擔責,既然如此,則這些部門根本沒有存在必要,需要即刻精簡;二者,如果要承認蓋樓與當地規劃、房管、國土等部門有行政許可與監管上的關聯,則必須為把關失當擔責。

  其實,既然牽扯到保障性住房等問題,竟然村民上訪兩年都毫無頭緒,公權再會躲閃,恐怕也無法完全撇清事件中的貓膩。作為一起公共事件,公眾關注的焦點是公權究竟有無失范、公共利益有無被廉價交易之嫌,而調查結果卻僅僅將板子打在開發商身上,對事件中的權力作為避而不談,實在奇怪。其背後渾水究竟多深,值得追問。

  鄭州經適房建別墅事件已經在民間引發多種版本的猜想,種種吊詭的亂象消解著政府公信、公民知情與監督權。遺憾的是,在這起事件上公眾依然只有耐心地等待最終處理結果:早或者晚,輕或者重,真誠或者敷衍,全無實質性影響能力。類似的公共事件多了,面對繁雜的『調查結果』與『處罰決定』,我們能做的無非有二:一是感激地方政府英明,危機公關得力;二是化為社會流行語,講成冷笑話,反諷或調侃。

  在這些公共事件上,我們慣常忽略了一個關鍵性悖論:既然是地方政府部門出了問題,再交由同級政府部門去『調查處理』,從利益關聯來說,難免有失公允。這個時候,最當出面的應該是上級紀檢部門或賦予政府權力並監督政府作為的人大,告知其何時出面、履行何種程序、對結果擔負何種責任,並將調查結果公之於眾,接受社會的監督。惟其如此,公共事件的調查結果與處理意見纔不至於淪為民意與官意討價還價般的肉搏,依法行政纔更為可期。

作者:    來源:中國平安網  編輯: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