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自制26萬元假支票交給債主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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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的陳某在生意中欠下26萬元債務,竟私刻公章自制支票交給債主,誰知道聰明反被聰明誤。江北區法院以偽造金融票證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昨日該判決生效。
陳某經營酒店用品生意,在這過程中欠下官先生26萬元。陳某本來答應去年春節前還的,結果他一直沒有那麼多錢,所以一直拖著。官先生懷疑陳某沒有還錢的誠意,春節後開始三天兩頭地催他還錢。
『我被催煩了,但目前又沒錢還他。』陳某稱,於是他想到一個救急的辦法。法院查明:今年3月3日,陳某私刻我市某局財務專用章和一枚財務經辦人的私章,蓋在一張銀行轉賬支票上,並在收款人處寫上自己公司的名字,金額26萬元。
一切准備妥當後,當天下午5時,陳某打電話通知官先生來領支票。他稱支票是某局給他的貨款,正好可還官先生的錢。
官先生多了個心眼,拿著支票到銀行詢問,結果發現是假的,於是報警。今年5月,陳某到公安機關自首。
作者:莫雪慶 來源:華龍網—重慶晚報 編輯:程赫男